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延續國內水路運輸有關政策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3年第31號),我部組織開展了2024年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力綜合評審工作,現將結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最終結果
(一)原油船運力。
1.6000載重噸及以下小型原油船。
(1)浙江海之潤海運有限公司,4200載重噸;
(2)浙江恒暉海運有限公司,4000載重噸;
(3)上海北海船務股份有限公司,5500載重噸。
2.1萬~2萬載重噸原油船。
(1)寧波甬旺航運有限公司,12000載重噸;
(2)寧波市恒興船務有限公司,11210.6載重噸。
(二)成品油船運力。
1.寧波東海海運有限公司,20000載重噸;
2.上海建橋國際航運有限公司,20000載重噸;
3.舟山建橋船務有限公司,6500載重噸;
4.安徽寧申船務(集團)有限公司,20000載重噸。
(三)化學品船運力。
1.5000載重噸及以下鹽酸專用船。
(1)天津東疆中石海運有限公司,5000載重噸;
(2)廣東瑞高海運物流有限公司,4000載重噸;
(3)浙江密爾克衛航運有限公司,4000載重噸。
2.14000載重噸及以下並取得船檢機構授予的甲醇燃料加注船舶附加標誌的化學品船。
(1)舟山金海岸航運有限公司,14000載重噸;
(2)中燃航運(大連)有限責任公司,7800載重噸。
3.其他10000載重噸及以下高端不銹鋼化學品船。
(1)興通海運股份有限公司,10000載重噸;
(2)上海君正船務有限公司,8500載重噸;
(3)浙江盛龍船務有限公司,6500載重噸。
(四)液化石油氣船運力。
1.浙江華油海運有限公司,5000立方米;
2.浙江長龍海運有限公司,3700立方米;
3.寧波力天海運有限公司,5500立方米。
(五)液化天然氣船運力。
1.全年可通過南京長江大橋(壓載時船舶水線以上高度小于等於22米)、艙容為1.4萬立方米及以下的沿海省際LNG運輸船。
(1)上海申春船務有限公司,14000立方米;
(2)湛江市富達水運船務有限公司,14000立方米。
2.8萬立方米及以下其他沿海省際LNG運輸船。
(1)浙江華祥海運有限公司,80000立方米;
(2)福州五洋成品油貿易有限公司,12000立方米。
二、其他事項
(一)取得相應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力的企業,應當在規定有效期內申請辦理新增運力審批手續。逾期未申請辦理新增運力審批手續的,評審結果失效,且兩年內暫停其參加綜合評審。
1.獲得5000載重噸及以下鹽酸專用船運力、全年可通過南京長江大橋(壓載時船舶水線以上高度小于等於22米)且艙容為1.4萬立方米及以下的液化天然氣船運力的企業,需按照《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2024年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力綜合評審工作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4年第24號)的要求,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1個月內按照規定的程式申請辦理新增運力審批手續。
2.除上述船舶運力外,取得其他新增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力的企業,應當於本公告發佈之日起1年內按照規定的程式申請辦理新增運力審批手續。
(二)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發佈2022年度沿海省際散裝液體危險貨物船舶運輸市場運力調控綜合評審結果有關事宜的公告》(交通運輸部公告2023年第12號),以下2022年度的評審結果已過期,相應企業暫停參加2024年、2025年綜合評審。
北京中油華遠油運有限公司:20000載重噸原油船運力。
南京揚洋化工運貿有限公司:200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氣船(液氨專用船)運力。
上海長石海運有限公司:28000立方米液化天然氣船運力。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24年10月10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中國船東協會,招商局集團有限公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管理幹部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