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文號:交運發〔2016〕135號

文號

交運發〔2016〕13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6-01043

公開日期

2016年08月04日

主題詞

貫徹;改革;出租汽車;發展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政策性文件

行業分類

出租汽車與汽車租賃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2016年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7月27日,交通運輸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共7個部門聯合發佈《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於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就做好《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文件出臺的重大意義
    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與發展事關人民群眾出行,事關社會穩定大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指導意見》和《管理辦法》兩份文件制定過程中,充分徵求和廣泛吸收了各級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專家學者、行業協會、出租汽車企業、網約車企業及從業人員、消費者等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凝聚了各方共識。兩份文件堅持“乘客為本、改革創新、統籌兼顧、依法規範、屬地管理”的原則,突出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明確了出租汽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充分考慮了傳統行業長期積累的複雜歷史矛盾和網際網路新業態帶來的新機遇、新挑戰,注重中央頂層設計與地方實際的統分結合,是當前穩慎推進出租汽車行業體制改革和新業態創新規範發展的現實選擇,對於指導地方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改進提升運輸服務水準、依法規範發展網路預約出租汽車、促進出租汽車行業長期穩定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規範網約車發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深刻領會兩份文件的核心內涵,準確把握改革精神,抓住改革機遇,積極穩慎推進改革,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多樣化出行需求。
    二、迅速貫徹落實文件精神
    一是做好宣貫培訓。交通運輸部將於近期召集各省(區、市)交通運輸部門以及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和部分改革任務較重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有關同志,全面解讀《指導意見》《管理辦法》和配套制度,對關鍵問題進行重點講解。在此基礎上,各省(區、市)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儘快研究制定宣貫方案和培訓計劃,廣泛開展分級宣貫培訓工作,對所轄市(區、縣)交通運輸部門進行宣貫培訓,確保各地全面、準確、深刻理解兩份文件。
    二是制定實施方案。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車管理責任主體,兩份文件在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和規範網約車發展方面,賦予了地方充分的自主權和政策空間。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要在城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以兩份文件為依據,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改革重點,細化政策措施。既要適應“網際網路+”發展形勢,勇於改革創新,也要考慮各地行業發展現狀,積極穩妥、依法推進,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既要回應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的普遍關切,也要兼顧出租汽車行業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理利益,統籌各方訴求,確保改革政策取得最大公約數、措施可行、操作性強。對經營權改革、網約車規範管理落地政策的推出及過渡方案等重大決策,要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完善應急預案,保證各項改革工作穩妥順利推進。各城市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守土有責,在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實施細則的制定工作。
    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交通運輸部已同步完成對《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13號)、《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的修訂,相關配套標準等也正在制修訂過程中。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兩份文件,抓緊對現有地方性出租汽車法規規章和相關管理政策進行梳理,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儘快按程式提請修訂,並同步制定相關配套實施政策文件,健全法規體系,為依法規範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提供良好法律法規等制度保障。各地要加快推進城市交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實施城市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發揮城市公交在解決城市交通出行中的主體作用,加快建立公共交通導向的城市發展模式,擴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務通達性,增強城市公共交通服務便利性,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務舒適性,努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競爭力和吸引力,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出行。
    四是積極穩妥組織實施。城市人民政府既是出租汽車管理的責任主體,也是維穩工作的責任主體。兩份文件的出臺為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指明瞭方向,但要清醒地認識到改革的長期性、複雜性、艱巨性,部分地區不穩定態勢仍可能反覆。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握好改革節奏,和公安、維穩、應急、網信、宣傳等部門一起,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配合,採取有效措施,切實維護出租汽車行業穩定。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組織力量深入企業和駕駛員一線,動員出租汽車企業認清行業發展形勢、主動改革、加快轉型升級步伐。各地出租汽車行業協會要主動作為,做好改革過程中政府和企業間資訊溝通、工作聯動及協調服務等工作。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暢通利益訴求渠道,引導利益各方依法依規表達訴求,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每天收集分析輿情動態,對於發現的不穩定苗頭和因素,要及時向地方人民政府報告,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妥善應對,切實防止釀成群體性事件。對非法營運活動,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兩份文件精神,依法依規予以查處;對違反法律法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或煽動組織破壞營運秩序、損害公共利益的行為,要積極配合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及時處置,切實維護行業和社會穩定。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執行資訊報告制度,按要求每天向部報送行業穩定相關情況。
    五是加強輿論引導。地方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加強與宣傳、網信等部門的協調配合,積極通過電視、報紙、網路等媒體,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宣傳活動,加強輿論引導,強化社會溝通,做好政策解讀,傳遞改革聲音,回應群眾關切,引導各方預期。對兩份文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改革內容以及各城市的改革方案,要反覆講、深入講,充分凝聚社會共識。同時,密切監測當地輿情,及時掌握輿論反映的熱點焦點問題,對人為炒作和不實資訊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誤讀錯讀和負面炒作,為改革政策的落地實施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為打好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攻堅戰,各城市交通運輸部門要報請城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領導挂帥,交通運輸部門&&,宣傳、維穩、發展改革(價格)、通信、公安、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工商、網信、法制以及工會等多部門參與的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聯合工作機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形成統一領導、分工協作、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實加強改革組織保障,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各省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立即將本通知精神向省人民政府報告,有針對性地加強對本地區各城市改革的督促指導。對改革工作進展情況,以及改革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我部報告;轄區內有關城市的實施細則,請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及時報部。


交通運輸部              
2016年7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處),各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交通運輸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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