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為規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提高出租汽車駕駛員綜合素質,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修改<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大綱。
一、適用範圍
本大綱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駕駛員。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大綱。
二、考試組織
交通運輸部負責指導全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工作。
各省、自治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工作。
直轄市、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考試工作。
三、考試方式及要求
(一)考試方式實行全國統一題庫,採用電腦系統隨機抽題的方式考試。
(二)考試時間60分鐘。
(三)考試試題共85道題,題型分為判斷題、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其中判斷題15題,每題1分;單項選擇題55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15題,每題2分。
(四)考試總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考試合格。
(五)每場考試應當不少於2名考核員,考試成績必須由2名考核員簽字確認。考試成績應在考試結束10日內公佈。
四、考試內容及要求
(一)掌握出租汽車相關政策、法律法規。
(二)掌握出租汽車安全運營知識。
(三)理解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道德。
(四)掌握出租汽車服務標準規範。
(五)熟悉出租汽車運營其他相關知識。
五、考試內容及分值分配
考試項目 | 考試範圍 | 分值 | 總分 |
1.政策、法律法規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出租汽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等國家出租汽車政策、法律法規 | 18 | 30 |
《安全生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勞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信訪條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資訊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的有關內容 | 12 | ||
2.安全運營 | 安全運營生理與心理知識 | 2 | 28 |
車輛安全檢視 | 2 | ||
行車安全基本要求 | 4 | ||
複雜天氣和特殊路段的安全行車要求 | 6 | ||
車輛突發情況處置 | 6 | ||
車輛維護與常見故障處理 | 4 | ||
自我安全防範 | 2 | ||
常見危險品的基本知識 | 2 | ||
3.職業道德 | 社會責任 | 2 | 4 |
出租汽車駕駛員職業道德 | 2 | ||
4.服務標準 | 服務流程 | 10 | 26 |
車輛服務要求 | 4 | ||
駕駛員服務儀容 | 2 | ||
駕駛員服務用語和言行舉止 | 4 | ||
特殊人群服務 | 2 | ||
服務禁忌 | 2 | ||
服務評價與投訴處理 | 2 | ||
5.其他相關知識 | 運價與計程計價設備使用知識 | 2 | 12 |
資訊安全 | 2 | ||
節能與環保知識 | 2 | ||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 | 2 | ||
保險常識和交通事故理賠 | 2 | ||
應急保障、消防和乘客救護基本知識 | 2 |
六、評分標準
(一)判斷題和單項選擇題,每錯1題扣1分。
(二)多項選擇題,每錯1題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