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提升公共服務水準,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根據交通運輸部《綜合運輸服務“十三五”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公安部 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農業部 商務部 供銷合作總社 國家郵政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穩步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6〕184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等有關部署,經交通運輸部同意,決定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的重要意義
交通運輸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導性和服務性産業。近年來,我國一些地區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進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積極成效。但總體看,城鄉交通運輸發展仍不平衡,公共服務水準不高,特別是農村交通運輸基礎設施條件、運輸服務網路、服務品質和安全監管能力比較薄弱,成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發展中的短板,迫切需要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著力提高服務品質和水準,引領和支撐城鄉經濟協調發展,讓人民群眾共用交通運輸改革發展成果。
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是貫徹落實“十三五”發展規劃和《指導意見》的重要抓手,是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重大舉措,通過典型引領,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創新發展思路,改善發展環境,補齊發展短板,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準,更好地服務於人民群眾出行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當好先行。
二、總體要求
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統領,以增加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有效供給為目標,以解決制約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十三五”期在全國選擇100個左右典型縣級行政區域先行先試,為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積累經驗,發揮示範作用,推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水準全面提升。
三、建設內容
全面落實《指導意見》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一體化、城鄉客運服務一體化、城鄉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建設,努力營造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環境,重點在“四好農村路”建設、運輸服務、運輸裝備、政策保障、投融資渠道等方面創造和積累經驗,取得突破。
四、組織實施
(一)基本條件。原則上申請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的區縣(以下稱創建區縣)應具備如下條件:
1.具備較好發展基礎。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工作成績顯著,已達到城鄉道路客運一體化發展水準評價AAAA級及以上的,農村物流發展特色鮮明,交通運輸、農業、供銷、商務、郵政等行業開展合作並取得成效,在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工作中,形成了可複製推廣的經驗和做法。
2.實施方案科學合理。創建實施方案認真貫徹《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緊密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發展目標清晰、任務明確、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強。
3.有明確扶持政策。縣(市)級人民政府建立了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有效工作機制,出臺了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扶持政策,地方公共財政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有明確、穩定的資金投入和用地保障。
(二)確定程式。
——區縣申請。符合條件的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本方案要求,組織編制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申報材料,包括政府申請報告、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等。實施方案主要內容應包括:建設目標、建設重點、投資預算、融資方案、進度安排、責任分工。申報材料經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後,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匯總。直轄市所屬區縣申報材料由區縣人民政府直接報送至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省級推薦。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提出審核意見,並將推薦的創建區縣名單及相關材料一併報交通運輸部。
——擇優確定。交通運輸部組織對各地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研究確定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創建區縣名單。
(三)時間安排。
“十三五”期,將分兩批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今年啟動第一批50個左右的區縣建設,有關安排如下:
1.啟動及評選階段:2016年11月—2017年1月。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要求組織相關區縣申報並完成審核,並將審核意見和推薦區縣申報材料于2017年1月20日前報交通運輸部。每個省(區、市)推薦區縣數量原則上不超過3個。部組織評議後,適時公佈創建區縣名單。
2.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1月—2018年12月。
創建區縣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細化工作目標,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進度,認真組織實施建設工程。交通運輸部將聯合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督導。
3.總結評估階段:2019年1月—6月。
創建區縣人民政府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將評估結果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將組織對創建區縣進行評估驗收,組織推廣先進經驗。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組織保障。創建區縣應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成立由城市人民政府負責,交通運輸、發展改革、財政、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公安、國土等部門共同參與的組織協調機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協調機制,為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提供組織保障。
(二)完善扶持政策。交通運輸部將對創建區縣在農村客運場站建設等方面給予投資支援。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年度投資計劃中優先安排創建區縣符合規劃的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本級人民政府的支援,建立完善規劃、建設、用地、資金、財稅扶持等方面的配套支援政策。各創建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本級人民政府的支援,進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投入,確保建設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動態監督考核。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各創建區縣要及時對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並編寫年度進展情況報告,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後報交通運輸部。
(四)加強經驗交流推廣。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的宣傳報道,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針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工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完善政策,穩步推進。及時總結經驗、交流研討,推廣先進經驗。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6年10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部規劃研究院、科學研究院、公路科學研究院,中國道路運輸協會、中國公路學會,部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