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1013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7〕83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7〕8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7-02113

公開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主題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公文類型

其他

王月英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建議收悉。我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建議中全面分析了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意義,深入分析了當前城市公共交通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的積極推動國務院儘快出臺《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我部將認真研究,積極推動相關工作。

  我部高度重視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強對地方的統籌和指導,積極推進落實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著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的主體地位。一是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立法工作。研究起草《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對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編制、設施建設、安全監管、資金投入等制度作出明確規定。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審核要求,正在加緊與公安部協商,爭取儘早達成一致意見。今年3月,我部出臺了《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明確了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的基本制度和服務要求,已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二是完善公交優先支援政策。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明確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路權分配、財稅扶持政策方面,給予城市公交優先保障。編制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提出了“十三五”期間我國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目標、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三是組織開展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十二五”期在北京市等37個城市開展公交都市示範工程創建,同時在“十三五”期間全面推進公交都市建設。四是推動出臺相關稅費扶持政策。我部會同有關部委出臺城市公交場站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新購置公交車輛免征車購稅等財政支援政策,減輕城市公交企業運營壓力。五是積極推進應用新能源公交車輛。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在交通運輸行業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5〕34號),會同財政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印發《關於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明確了中央財政給予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截至2016年底,全國新能源公交車已達16.4萬輛,佔全國公共汽電車總量的27%。六是推進城市公共交通標準規範建設。編制了《城市客運標準體系表》,編制完成《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水準評價指標體系》《公交專用道設置條件》《公交企業服務品質評價指標》等標準。

  正如您所言,城市公共交通在發展過程中還面臨一些困難,特別是在法規建設上明顯滯後,《城市公共交通條例》仍未能出臺,制約了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下一步,我們將重點開展以下幾項工作:一是積極推動城市公交立法工作。配合國務院法制辦,推進《城市公共交通條例》立法進程。二是積極推進公交服務供給側改革。組織實施好《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規範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活動,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品質,滿足公眾交通出行需求。落實好公交都市創建工作。三是研究建立公交可持續發展機制。抓緊研究出臺對城市公交行業相配套的扶持政策和補貼辦法,為公交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基礎。四是繼續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優選公交、綠色出行為主題的“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在全社會營造關心公交、支援公交、選擇公交出行的良好氛圍。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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