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純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設9月22日為“全國城市公交日”的建議收悉。我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建議中充分肯定了堅持公交優先對於杭州市治理交通擁堵帶來的重要作用,提出將每年9月22日定為“全國城市公交日”的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我部表示贊同並將積極推進。今年6月,我部在辦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交辦的“關於有效治理交通擁堵等‘城市病’”重點督辦建議過程中,由劉小明副部長帶隊,邀請您和其他相關全國人大代表,會同全國人大辦公廳、全國人大財經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保監會等部門,赴上海等地開展了專題調研,並當面聽取了您及相關全國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為下一步推動完善相關政策措施提供了重要的決策參考。
城市公共交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和重大民生工程。《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以下簡稱國發64號文件)下發後,我部配套下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有關部門積極落實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取得了明顯成績。公交優先發展理念逐步得到廣泛認同,城市公交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提高,城市公交服務品質穩步提升,城市公交行業改革步伐穩步加快,更好地滿足了人民群眾的基本出行需求。
按照國發64號文件關於“大力加強公共交通和綠色出行的宣傳和引導”的要求,營造“低碳交通、綠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我部自2013年起,在每年9月下旬組織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廣泛動員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和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積極開展多種樣式的群眾性公共交通出行文化活動,對於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認識,激發廣大城市公共交通企業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服務水準,提升行業形象,創建文明、和諧的交通出行環境發揮了重要作用。
您所提出的設立“全國城市公交日”的建議,與我部開展的“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契合性強,對於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公交、支援公交、選擇公交的社會氛圍,推動全面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將具有重要的積極作用。下一步,結合您的建議,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評估論證,適時推動國家層面設立“全國城市公交日”。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