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7270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7〕75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7〕75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7-02123

公開日期

2017年07月18日

主題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公文類型

其他

曹益民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緩解大中城市交通擁堵的建議已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詳細分析了當前我國城市交通擁堵存在的城區交通供需矛盾突出、城區建設規劃不夠合理、城市交通管理薄弱等方面成因,提出的加強城市建設規劃、加強城市交通管理、運用智慧管理手段、廣泛加強宣傳教育等方面等方面的建議,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對於我國有效治理城市交通擁堵具有積極意義。

  全國人大已將您所提建議列入重點督辦建議。為做好重點督辦建議答覆工作,我部劉小明副部長邀請涉及相關建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會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人大財經委,公安部、工信部、國土資源部、保監會等單位同志一行于6月14日至16日分別對深圳市、上海市城市綜合交通發展和交通擁堵治理情況進行了調研,為我們做好建議辦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正如您建議中所提到的,緩解城市交通擁堵,要確立公共交通的主導地位,形成多元化立體城市公共交通系統。我部高度重視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落實工作,開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貫徹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政策文件。按照《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文件精神,2013年6月,我部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交運發〔2013〕368號),明確在設施用地、投資安排、路權分配、財稅扶持方面,給予城市公交優先保障。二是落實規劃引領。2016年,我部印發了《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導城市發展能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適、經濟可靠、綠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統。在城市公共交通體系建設方面,提出到2020年,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城市基本建成公交專用道網路,與城市軌道交通、快速公共交通系統等共同構成城市快速通勤系統等方面的重點任務。三是開展公交都市創建活動。“十二五”期間,在全國選擇了37個城市開展公交都市創建工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為推動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的全面落實提供動力、創造經驗。“十三五”期間,我部擬再選擇100個城市全面啟動公交都市創建工作。四是加強公交出行宣傳引導。從2013年開始,每年9月份在全國組織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活動,大力加強公共交通和綠色出行的宣傳和引導,組織開展“我的公交我的城”等主題宣傳活動,積極培育“低碳交通、綠色出行”的理念,營造社會各界支援公交優先、優選公交出行的氛圍。

  為指導各地科學編制城市公共交通規劃。我部于2014年,印發了《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編制指南》,指導各地強化城市公交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銜接,發揮規劃的先導作用。各地堅持規劃先行的創建理念,積極開展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80%以上省會城市和50%以上的地級城市編制完成了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的作用初步呈現。呼和浩特市編制了《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公交線網優化調整規劃》《公交首末站規劃》《公交換乘樞紐站規劃》《公交專用道規劃》《城市軌道交通規劃》等專項規劃,重點確定公共交通結構、線網分佈、場站佈局、用地規模、建設計劃等,並使各專項規劃與城市整體佈局、人口産業分佈、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境保護緊密協調。蘇州市編制完成了《蘇州市綜合客運樞紐規劃》《蘇州市中心城區慢行交通系統規劃》等,結合城市空間特點,打造了“一心四軸九帶六區”慢行交通系統。貴陽市編制完成了《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公共交通規劃》《城區公共交通設施規劃》《主城區常規公交線網規劃》《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進一步強化並踐行了以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支撐城市緩堵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思路。

  我部高度重視城市公交領域的智慧化建設工作。2012年起,先後啟動了兩批共36個城市公共交通智慧化應用示範工程,全面提升公共交通系統運輸服務效能。結合網際網路+、大數據等新技術發展和應用趨勢,開展了“政企合作模式的綜合交通出行服務資訊共用應用科技示範工程”等工作,促進行業與網際網路出行服務資訊的開放共用,為社會公眾提供更豐富、更權威、更高品質的出行資訊服務。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的建議,積極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加強指導,多措並舉,積極推進各地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緩解城市交通擁堵。一是全面推進公交都市創建,指導各地不斷提高城市公交服務水準,全力打造“保障更有力、服務更優質、設施更完善、運營更安全、管理更規範”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統,基本確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系統中的主體地位。二是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統籌不同交通方式協調發展,科學編制並嚴格實施城市綜合交通規劃體系,統籌規劃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步行、自行車等不同交通方式的網路佈局和設施建設,優化城市交通資源配置,促進不同交通方式協調發展。三是繼續提升城市公交智慧化應用水準,加快推進城市公交資訊資源的深度開發和綜合利用。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企業力量,大力推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網際網路技術在城市公交出行資訊服務領域的廣泛應用,推動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導的智慧型綜合出行資訊服務系統建設,向公眾提供全鏈條、全方式、跨區域的綜合交通“一站式”資訊服務。四是指導地方推進網約車政策落地,實現出租汽車新舊業態融合發展。五是研究制定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加快建立自行車+公交的綠色出行體系。

  感謝您對城市交通事業發展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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