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3815號(城鄉建設類157號)提案答覆的函

文號:交運提字〔2017〕6號

文號

交運提字〔2017〕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7-02135

公開日期

2017年08月02日

主題詞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

公文類型

其他

王東林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將共用單車納入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統籌解決相關問題的提案收悉。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提案中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帶來的積極作用,分析了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相關問題,提出的將共用單車納入城市公共交通體系、設立共用單車停放點、研究制定專項規定、加強專題宣傳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對此高度重視並表示贊同,將認真研究和吸收借鑒。
    近年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快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5月,全國共有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30多家,累計投放車輛超過1000萬輛,註冊用戶超過1億人次,累計服務人數超過10億人次。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極大地方便了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在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車輛亂停亂放、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用戶資金和資訊安全風險等問題。
    針對這些新情況和新問題,各有關城市人民政府積極主動作為,因地制宜作出了有益的探索。深圳、成都等城市出臺了鼓勵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政策意見,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和杭州等城市發佈了徵求意見稿。我部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對各地已出臺的政策或者發佈的徵求意見稿進行了全面梳理,對36個中心城市開展了專題調研,組織開展了網路問卷調查,並聯合召開了地方主管部門、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企業、專家學者和用戶等不同層面的座談會,通過多種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在此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研究起草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於5月22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是分時租賃營運非機動車,是城市綠色交通系統的組成部分,是方便公眾短距離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駁換乘的重要方式。應當堅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統籌發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建立完善多層次、多樣化的城市出行服務系統,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
    針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交通網路建設及停放管理等問題,需要政府、運營企業、用戶和社會公眾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建城〔2012〕133號)、《關於開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示範項目工作的通知》(建城〔2013〕181號)、《關於印發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設計導則的通知》(建城〔2013〕192號)等文件。《指導意見》提出,各地要結合城市特點做好慢行交通規劃,合理佈局自行車交通網路和停車設施。要推進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和建設。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對城市重要商業區域、公共交通站點、交通樞紐、居住區、旅遊景區周邊等場所,應當施劃配套的自行車停車點位。要加強停放管理和監督執法,並及時查處盜竊、損毀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等違法行為。同時,要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管理主體作用,依法規範企業運營行為,督促落實運營企業對車輛停放管理的責任,推廣運用電子圍欄等技術,綜合採取經濟懲罰、記入信用記錄等措施,有效規範用戶停車行為,並及時清理違規停放車輛。此外,還要加強對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使用規範和安全文明騎行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作用,引導用戶增強誠信和文明意識,遵守交通法規,遵守社會公德,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研究,結合您的建議和向社會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爭取早日出臺。同時,指導地方相關部門抓好政策落實工作,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服務健康有序發展。
    感謝您對城市交通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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