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
史貴祿代表領銜、30名代表參與提出的關於制定共用單車管理法的議案收悉。對此,我部高度重視,將其作為兩會重點議案辦理,專門制定議案辦理方案,部領導批示要求就有關情況開展座談調研並邀請議案參與代表參加。2018年6月5日,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北京市、深圳市交通運輸部門,以及ofo小黃車、摩拜單車、智享單車、便利蜂單車等共用單車運營公司,就共用單車立法和規範發展工作進行了座談。座談會邀請了方燕、胡春霞、趙明翠三位代表到會,與會部門認真聽取了代表意見。6月6日,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相關部門邀請胡春霞、趙明翠代表赴上海調研,與上海市交通委、公安局、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展改革委、城管執法局及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進行座談交流,實地走訪哈羅單車公司。通過座談、調研,深入了解了行業發展現狀,聽取了各方關於共用單車的立法需求和相關建議,在此基礎上,形成了如下議案初步答覆意見,供參考。
史貴祿等30名代表通過深入調研,系統了解了共用單車發展現狀,充分肯定了共用單車在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促進綠色發展、帶動相關産業發展和拉動就業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同時,也指出了共用單車發展和管理中存在的車輛無序投放和停放混亂、過度依賴資本、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規制、監管主體和許可權不明確等問題,提出應在鼓勵共用單車發展的同時,儘快制定共用單車管理法,對共用單車發展中出現的亂象予以規範。我部認為,議案客觀反映了共用單車現狀和存在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參考價值,我們將認真研究採納。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是移動網際網路和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的新型服務模式,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出行需求、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有力推動了分享經濟發展。我部高度重視鼓勵和規範共用單車發展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相關工作。
一、加強頂層設計,系統提出鼓勵和規範發展的措施。2017年8月,我部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等10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了共用單車發展的總體思路和原則,並從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路資訊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6項具體政策措施。對於議案中反映的車輛無序投放和停放混亂、防範押金風險等問題,在《指導意見》中均有具體解決措施和規範要求。同時,《指導意見》還確立了城市人民政府共用單車管理的責任主體地位,明確了交通運輸、工信、公安、住房城鄉建設等相關部門對共用單車的具體管理職責,將共用單車新業態納入政府管理範疇。
二、加強業務指導,推進政策落地實施。《指導意見》發佈後,我部及時通過報紙、電視、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對《指導意見》內容進行了廣泛宣傳和深入解讀,組織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了專門宣貫培訓,推動各方全面了解《指導意見》內容,準確理解文件內涵。同時,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積極出臺落地實施方案和配套管理政策,並加強典型經驗的總結交流。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27個城市正式出臺了實施意見,南昌、黃岡等10個城市出臺了相關配套管理政策。2017年11月,組織在成都市召開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政策推進工作研討會,18個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所屬的20個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以及摩拜單車、ofo小黃車等7家運營企業參與了研討。
各地按照《指導意見》和當地出臺的實施方案,積極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在推動形成多方共治格局方面,北京、天津、上海等共用單車投放量大的城市均建立了相關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明確了&&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職責,共同督促運營企業規範經營行為。上海市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將共用單車規範停放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社區志願者在開展其他服務的同時,負責排查違規停放車輛,並引導規範停放。在探索車輛投放機制方面,北京、上海、杭州、武漢等17個城市針對車輛過量投放帶來的無序停放、阻礙道路通行等問題,採取了禁止新增車輛投放的治標政策,同時按照《指導意見》提出的引導有序投放車輛要求,積極探索建立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停放設施資源、公眾出行需求等相適應的長效治本措施。例如,杭州市建設了行業資訊監管平臺,接入了運營企業基本運營數據,實現了相關資訊共用,管理部門根據訂單量和車輛週轉率確定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相適應的車輛總量,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投放車輛。在推進配套設施建設方面,北京市在2017年治理修繕了1014公里城市自行車道路等慢行交通系統,改造了13座天橋自行車推行坡道;寧波市開展了非機動車停車位(線)施劃工作,共施劃非機動車停車點位771個,新增車位數12000余個。在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方面,深圳、武漢等市針對低價競爭、無序投放車輛等行為,多次對部分運營企業進行約談,提出了相關要求。此外,各地還在共用單車標準化建設、引導用戶安全文明用車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
三、指導地方積極開展立法探索,為行業規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在督促各地出臺《指導意見》落地實施方案和配套管理政策的同時,我部指導各地積極開展立法研究探索,推進逐步建立行業法規體系,為共用單車規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和管理手段。北京市為加強非機動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起草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非機動車的生産銷售、登記、通行等環節提出了管理要求,目前已提交市人大審議。上海市為有效解決共用單車亂投放亂停放、線下運維管理不到位、用戶權益難以保障等問題,研究制訂了上海市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擬以政府規章形式發佈,該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具體管理職責,設立了車輛註冊、區域調控和動態調節等機制,同時,為保障用戶權益,對車輛安全和運營企業主體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並對違法相關規定的設立了罰則,目前該管理辦法正在公開徵求社會各方面意見。
四、加強工作聯動,與人民銀行研究用戶資金管理措施。為落實用戶資金管理要求,防範相關風險,我部和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成立聯合工作組,通過發函調查、實地走訪、座談討論等方式,對行業主管部門、運營企業、金融機構等相關各方開展了調研,充分了解企業運營和用戶資金管理情況。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用戶資金管理辦法,目前正和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對管理辦法的措施進行深入論證。
五、推廣電子圍欄技術,強化車輛停放和騎行管理。工業和資訊化部組織研究電子圍欄技術在共用單車領域的推廣應用,指導相關通信資訊技術企業和運營企業開展合作,優化車鎖、電子圍欄、綜合定位等技術方案,為停放管理提供技術支撐。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開展了共用單車規範停放相關前期研究,指導各地加強停放點位和配套設施建設,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投放,建立預警提醒機制,並加強對車輛亂停亂放的監督執法。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查交通違法,對佔道、逆行、闖紅燈等行為進行處罰,切實保障道路通行安全。
六、加強信用資訊共用,推動建立行業信用體系。2017年10月,《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和規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發改財金規〔2017〕1798號)出臺,印發了36個聯合獎懲合作備忘錄,構建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營造良好社會誠信氛圍,引導社會公眾提高誠信意識。國家發展改革委積極推進共用單車信用體系建設,指導ofo小黃車、摩拜單車等10家主要運營企業與國家資訊中心簽署信用資訊共用協議,建立政府部門與運營企業信用資訊的共用渠道,加強信用資訊共用。同時,基於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和“信用中國”網站,引入信用約束機制,引導用戶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議案提出的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加快推動相關工作。一是會同相關部門持續推動地方出臺《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同時,對已出臺實施方案的城市加強指導,確保相關政策措施取得成效。二是配合相關部門加強對共用新業態在國家層面的立法研究工作,並積極探索共用單車相關立法工作,指導地方根據當地實際加快和完善共用單車法規體系,為共用單車規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三是聯合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督促運營企業加強用戶資金管理,做到專用存款賬戶存管、專款專用,鼓勵運營企業採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對收取用戶押金的,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退即還”。四是住房城鄉建設部將指導各地加快推進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合理劃設停車點位,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建設自行車專用道。研究制定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投放和停放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建立科學合理的車輛投放機制,通過綜合施策解決車輛停放混亂難題。五是配合相關部門深入推進行業誠信建設,建立企業和用戶信用基礎數據庫,對企業和用戶不文明行為和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信用記錄,定期向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推送,營造良好市場誠信氛圍,引導用戶文明用車。
感謝長期以來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電話:010-65293772。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