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屹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通過做大做強共用出行新業態,推進綠色交通發展、服務交通強國建設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客觀分析了當前交通運輸領域共用經濟發展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的明確定位共用出行新業態、完善共用出行相關司法解釋和政策法規等建議,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近年來,在技術創新、消費升級、資本投入等因素推動下,網約車、共用單車和共用汽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在我國快速發展,截至目前,全國已有70余家網約車平臺公司、14萬輛車輛、23萬從業人員獲得從業許可;先後有70余家共用單車運營企業進入市場,累計投放車輛2400萬輛,註冊用戶近4億人;據有關研究機構統計數據顯示,經營共用汽車的企業有300余家,投入租賃經營的車輛約為10萬輛。新業態的快速發展,更好滿足了社會公眾多樣化、多層次的出行需求,是我國實施“網際網路+”發展戰略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成果。我部高度重視鼓勵和規範新業態發展,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了一系列相關工作。
一、大力推進網約車規範發展。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兩個文件出臺,明確了網約車的合法地位,對網約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平臺公司不規範經營、不履行市場主體地位、安全缺乏保障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在鼓勵創新的前提下,通過設定準入條件、規範經營行為、加強安全保障等措施,依法予以規範。同時,抓緊制修訂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先後修訂印發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3號)、《出租汽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交運發〔2018〕58號),制定了《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營服務規範》(JT/T1068—2016)行業標準,聯合公安、工信、網信等部門出臺了《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辦運〔2016〕143號)、《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車輛準入和退出有關工作流程的通知》(交辦運〔2016〕144號)、《關於加強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關於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等文件。
二、鼓勵和規範共用單車發展。2017年8月,我部會同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明確了共用單車發展的總體思路和原則,並從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路資訊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四個方面,提出了16項具體政策措施。《指導意見》發佈後,指導各地積極出臺落地實施方案和配套管理政策。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27個城市正式出臺了實施意見,南昌、黃岡等10個城市出臺了相關配套管理政策。各地有關部門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調動各方積極性,加快推進《指導意見》和細化方案的落地生效。北京、天津、上海等共用單車投放量大的城市均建立了相關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明確了&&管理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職責,共同督促運營企業規範經營行為。上海市探索政企合作模式,將共用單車規範停放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社區志願者在開展其他服務的同時,還負責排查違規停放車輛,並引導規範停放。杭州市依託建立的共用單車資訊平臺,接入運營企業基本運營數據,實現相關資訊共用,管理部門根據訂單量和車輛週轉率確定與城市空間承載能力相適應的車輛總量,引導運營企業合理投放車輛。
三、促進共用汽車健康發展。2017年8月,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出臺了《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10號),形成了共用汽車發展思路和鼓勵發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合理確定發展定位。共用汽車使用小型客車,相比公共汽車、城市軌道交通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仍是一種非集約化的出行方式,應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發展、交通出行結構、汽車保有量、停車資源等實際,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使其與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出行方式協調發展。二是針對共用單車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要求加強企業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另外,對共用汽車經營者的支付結算、資金安全、個人資訊保護等也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三是停車困難是共用汽車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尤其是在一、二線城市核心地段,車輛使用方便性不夠,《指導意見》明確了鼓勵車輛停放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共用汽車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車,提高用戶使用便捷度,為共用汽車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當前,交通運輸行業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階段,規範共用出行新業態發展,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握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公眾需求、市場發展與政府監管,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之間的關係,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提出的建議,會同相關部門加快推動相關工作:一是持續推動地方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時,對已出臺實施方案的城市加強指導,確保相關政策措施取得成效。二是促進共用出行新業態規範發展。加快推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堅持問題導向,提高網約車平臺公司、共用單車企業、分時租賃企業線上線下服務能力,保障資訊用戶資金和資訊安全,維護公眾合法權益。三是提升監管服務能力。改革監管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監管資訊化水準,發揮信用手段重要作用,提升監管能力。建立完善政府&&、部門參與、條塊聯動工作機制,著力培育公平規範、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與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772。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