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冰等3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維護公交職工權益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們在建議中分析了近年來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變化,提出了完善公共交通成本規制和補貼補償機制、提高公交職工福利待遇等建議,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我們高度贊同,並將指導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在工作中認真研究借鑒。
近年來,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認真履行指導城市客運管理職責,指導各地深入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推進法制建設。研究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對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編制、設施建設、安全監管、資金投入等關鍵制度作出規定。目前正在配合司法部積極推進相關工作,爭取儘快出臺。出臺了《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明確了城市公共汽車、電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的基本制度和規範要求。二是加強行業指導。《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的通知》(交運發〔2016〕126號),明確了“十三五”期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總體思路、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三是開展公交都市創建。先後分三批在全國87個城市開展公交都市創建工作,積極推行公交引領城市發展的規劃模式,推動各地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四是加強資訊化建設。支援城市開展公共交通智慧化應用示範工程建設,積極打造智慧公交。全面推廣城市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已有210個地級以上城市基本實現互聯互通,40多個城市實現二維碼支付、移動支付等非現金支付,提升公交便民服務水準。五是協調出臺支援政策。協調出臺延續免征公交車車輛購置稅、公交站場土地使用稅優惠等支援政策,積極推行公共交通土地綜合開發利用,提升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能力。六是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動建立了新能源公交車專項運營補貼,行業新能源汽車總量已經突破35萬輛,2020年的發展目標提前完成。此外,我部還連續五年聯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公交出行宣傳周”等活動,積極培育“優選公交、綠色出行”的理念,取得良好效果。
城市公共交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和重大民生工程,給城市的順暢運作和公眾日常出行提供了基礎保障。在此過程中,城市公交駕駛員等一線職工作出了重要貢獻。解決好公交職工待遇問題,對於保障城市公交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發展綱要>的通知》(交運發〔2016〕126號)中,明確提出要“優化城市公交從業人員政策環境”“引導城市公交企業加快完善職工工資體系,並建立與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準相適應的收入正常增長機制”等保障措施。在我部呈報司法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送審稿)中,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會同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計機關對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編制的成本費用年度核算報告進行審核,綜合考慮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費用年度核算和服務品質評價結果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和債務風險狀況,合理確定財政補貼、補償額度,並向社會公佈”等有關規定。此外,我部在批復的各公交都市創建城市實施方案中,也將“公共交通運營補貼制度及到位率”“公共交通職工收入水準”等作為創建指標予以明確,以此進一步推動建立規範的成本規制和補貼補償機制,實現公交職工待遇持續穩步提升。
結合您們的意見和建議,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指導各地抓好有關政策制度的貫徹落實,推動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價改革,完善成本補貼補償制度,逐步建立公交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進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感謝您們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和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2794。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