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1806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8〕88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8〕88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8-01371

公開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主題詞

軌道交通;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公文類型

其他

張海濤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提高我國公共管理水準,建立疏散地鐵口聚集人群相關措施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對瀋陽地鐵進行密集人群管理專題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國際有關專家的研究理論與成果,從設計標準建設、設施能力評估、應急預案實施和公眾宣傳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加強地鐵出入口聚集人群管理具體的建議,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我部高度重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工作。2016年底至2017年4月,我部楊傳堂書記、李小鵬部長親自擔任調研組組長,在全行業深入開展運營安全調研,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的意見並呈報國務院。2018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的意見》(國辦函〔2018〕13號,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實施,明確提出要夯實運營安全基礎,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為貫徹落實《意見》要求,更好履行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職責,2018年5月,我部出臺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以下簡稱《規定》),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一、關於地鐵出入口建設標準
  地鐵出入口作為車站的關鍵組成部分,對客流集散、應急疏散等具有重要影響,現行的建設標準主要有:《地鐵設計規範》(GB 50157—2013)對車站出入口位置、通過能力、寬度及數量等做出了規定;《地下鐵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標準》(GB 50299—1999)對包括地鐵出入口在內的地鐵工程施工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城市軌道交通技術規範》(GB 50490—2009)對出入口建築與結構、有關設備能力等做出了明確規定。此外,《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範系統工程技術規範》(GB 51151—2016)明確了城市軌道交通公共安全防範系統應採用技術防範、實體防範和人力防範等多種措施,提出構建一體化公共安全防範體系,並對安全風險等級、防護措施、應急預案和疏散通道等作出了規定。
  二、關於地鐵出入口大客流監控與突發事件應對
  隨著各地城市軌道交通線網逐步完善,客流壓力持續增大,短時客流集聚造成的大客流風險不斷加大,加之大客流影響不僅體現在單一線路,而且會迅速蔓延至整個線網,需要掌握車站客流動態、承載能力等,制定針對性的疏導與處置措施,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作為車站主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地鐵出入口的容納能力、客流組織與監控、突發事件應對等是車站乘降秩序和正常運作的重要保障。考慮到實際影響和管理職責,地鐵出入口聚集人群管理可分為出入口內部車站區域管理和出入口周邊範圍管理兩個方面。
  針對出入口內部的人群聚集問題,明確屬於車站管轄區域,應由運營單位按照各項規定要求實施監控與管理。《規定》明確,運營單位應當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客流監測,當大客流可能影響運營安全時,運營單位可以採取限流、封站、甩站等措施。因運營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件以及其他原因危及運營安全時,運營單位可以暫停部分區段或者全線網的運營,根據需要及時啟動相應應急保障預案,做好客流疏導和現場秩序維護,並報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此外,《規定》還對應急協同機制、應急預案與演練、應急能力建設、預案啟動與現場處置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針對出入口周邊範圍的人群聚集問題,由於已超出車站管轄範圍,需要屬地政府、派出所、城市管理部門和社區、居委會等充分參與,密切監控客流規模與態勢,及時採取綜合疏導與控制措施,切實保障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此,《意見》明確提出要構建多方參與的公共安全協同防範體系和應急響應機制,加強政府部門、運營單位與街道、社區的協調聯動,推廣專群結合的綜治模式,實現群防群治、協同共治。
  三、關於公眾宣傳教育
  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不能僅依靠監管部門和運營單位,還需要多方參與,充分發揮社會公眾等各方力量,實現群防群治、協同共治。為此,《意見》明確充分發揮志願者在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中的積極性,提高乘客自救互救能力。《規定》提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加強輿論引導,宣傳文明出行、安全乘車理念和突發事件應對知識,培養公眾安全防範意識,引導理性應對突發事件。
  下步,我部將在《意見》和《規定》的頂層設計下,積極構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加強安全監管,強化應急處置,指導有關城市提高地鐵出入口聚集人群管理水準,更好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作,為人民群眾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適、經濟的出行服務。住房城鄉建設部將進一步指導有關城市落實軌道交通規劃建設安全要求,並組織有關單位加強研究,逐步完善相關標準。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電話:010-65292548。
  附件:代表建議辦理和答覆徵求意見表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5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3),國務院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部辦公廳綜合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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