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第4417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8〕160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8〕16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8-01377

公開日期

2018年06月21日

主題詞

聯運;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多式聯運和運輸代理業

公文類型

其他

錢春陽代表:
  您關於將廣州南沙港鐵路列為國家海鐵聯運試點工程的建議收悉。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經過深入調研,對廣州南沙港海鐵聯運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研摸底,站在全局的角度,針對廣州南沙港區區塊內海鐵聯運功能整體規劃有待優化、設施設備功能協同不強、生産組織跨行業管理滯後、行銷力度不足等問題,提出了將廣州南沙港鐵路列為國家海鐵聯運試點工程、定期召開試點工程聯席會議等建議。您的建議針對性強,對促進廣州南沙鐵路海鐵聯運發展具有重要作用,我部將認真研究借鑒。
  正如您所説,實現海鐵聯運生産效率最大化意義重大。我部高度重視多式聯運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聯合有關部門印發《交通運輸部等十八個部門關於進一步鼓勵開展多式聯運工作的通知》,成為指導多式聯運發展的綱領性文件。為提高海鐵聯運無縫銜接水準,加強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我部印發《“十三五”港口集疏運鐵路建設方案》,對符合條件的港口鐵路建設項目予以資金支援,有力打通鐵路“最後一公里”。目前,南沙港鐵路項目已納入“十三五”規劃,部于2017年承諾安排投資3.7億元用於該項目建設,且與財政部、鐵路總公司進行了協調,將在年度計劃中保障該項資金按程式安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我部資金為專項建設資金,有明確的使用方向,不能用於項目建設內容之外的工作。
  2016年以來,交通運輸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了兩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在全國範圍內評審出46個多式聯運示範工程,其中與海鐵聯運相關項目佔1/3,廣東省已有2個項目納入示工程。2017年,示範工程企業完成集裝箱多式聯運量187萬TEU,取得了良好的綜合效益。
  下一步,我部將一如既往支援廣州南沙港鐵路海鐵聯運發展。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繼續研究開展第三批多式聯運示範工程,鼓勵符合發展方向和政策條件的企業參與示範工程建設。支援廣州南沙港對標申報條件,按照程式積極參與申報,通過開展示範工程,加強鐵路和港口在基礎設施建設、運輸組織創新、資訊資源共用、運營合作模式等方面的協調對接,促進廣州南沙港海鐵聯運穩步提升。希望南沙港加強與廣東省交通運輸、發展改革等部門的工作對接,按程式開展示範工程申報工作。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與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778。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1日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