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7076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8〕129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8〕12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8-01384

公開日期

2018年06月22日

主題詞

網約車;建議;答覆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出租汽車與汽車租賃

公文類型

其他

羅霞等8名代表:
  您們提出的關於促進網約車産業合法,滿足“網際網路+”出行需求的建議收悉。我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們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總結了網約車規範管理政策落地實施現狀,分析了平臺公司在落實政策要求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所提意見建議針對性較強,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工作,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為促進出租汽車行業新老業態健康有序、融合發展提供了頂層制度安排。《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出臺實施,進一步明確了網約車在安全與服務方面規範發展的制度要求,網約車發展步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發展軌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城市人民政府需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以確保改革政策有效落地實施。從目前情況看,絕大部分城市都已出臺了落地配套政策,總體符合國家改革政策精神和發展方向。
  一、關於推進政策落地實施的問題。截至目前,省級層面,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佈了實施意見;城市層面(含直轄市),有212個城市已發佈實施細則,另有54個城市已就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改革政策落地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地區改革進展緩慢、改革成效不顯著、新業態納入監管難等問題。對此,《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32號)明確了駕駛員背景核查內容要求和流程;《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出租汽車服務品質信譽考核辦法〉的通知》(交運發〔2018〕58號)將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納入考核範疇,進一步健全了行業誠信體系,強化了企業主體責任;《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網路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進一步明確了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我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關於出租汽車行業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辦法及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推動完善網約車誠信檔案,建立失信黑名單制度和聯合懲戒機制,加快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監管機制。
  二、關於“一人一車一平臺”問題。按照《暫行辦法》有關要求,對平臺、車輛和駕駛員分別實行許可管理制度,平臺、車輛和駕駛員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依法取得經營或從業許可,均可從事網約車經營。從目前制度設計看,國家層面《暫行辦法》未對“一人一車一平臺”提出強制要求,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明確各相關方權責關係界定的情況下,因地制宜作出具體規定,保障乘客和駕駛員合法權益。
  三、關於加強平臺數據監管的問題。目前,我部已建設並啟用了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2018年2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運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8〕24號)發佈實施,進一步明確了平臺管理運作和平臺公司數據傳輸工作要求。從加強資訊安全的角度出發,工業和資訊化部將繼續指導各地相關管理部門結合前期經驗,做好平臺資訊交互處理能力、伺服器設置情況、網路資訊安全制度及技術措施等事項的審核,對網約車平臺系統和網路進行安全測評和風險評估,調查處置用戶資訊洩露和數據安全相關事件。
  四、關於優化駕駛員考試形式的問題。《暫行辦法》在設置駕駛員從業資格條件的基礎上,明確了平臺公司的經營主體責任,要求其加強對網約車駕駛員在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範、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為解決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存在的考試難度較大、針對性不強的問題,我部印發了《交通運輸部關於改革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交運發〔2017〕134號),對全國公共科目考試與區域科目考試實行“兩考合一”,優化精簡公共科目考試題庫和試題形式,並對社會公開,上線了全國公共科目線上測試平臺,方便考生學習和備考。
  五、關於創新網約車保險的問題。為切實保障駕駛員和乘客的生命財産安全,《暫行辦法》明確要求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車輛須具有營運車輛相關保險,同時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為乘客購買承運人責任險等相關保險,充分保障乘客權益。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結合您們提出的建議,繼續推進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的落地實施。一是加快地方改革政策落實。繼續加強對各地的跟蹤指導,推動各地制定積極穩慎出臺實施細則,促進政策落地實施。二是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督促各地儘快為符合條件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許可。三是指導地方促進網約車規範發展,維護公眾合法權益。四是督促網約車平臺公司做好數據傳輸工作,重點圍繞數據完整性、規範性、及時性和真實性,定期開展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數據傳輸品質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佈,進一步規範平臺公司數據傳輸行為。五是積極配合銀保監會探索研究設計創新車輛運輸保險,降低車輛營運成本,促進主體參與者主動合規、合法運營。六是加快制定對失信網約車經營者和駕駛員實施聯合懲戒備忘錄,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不斷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謝您們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與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6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3),中央網信辦,國務院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銀保監會,部辦公廳綜合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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