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繼明代表:
您在全國兩會開幕之際提出的關於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促進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得到我部領導的高度重視,並委派我部相關部門負責同志第一時間趕赴代表駐地與您當面溝通,就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情況作了簡要介紹和説明,並就您提出的建議進行進一步溝通和答覆。在此基礎上,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部門又對您的相關建議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首先,非常感謝您多年來對於網約車行業的關心和支援,您通過認真調研和深入走訪,對我部開展的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相關工作給予了積極評價,指出了地方網約車管理政策在落地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關針對性的建議,具有很重要的參考價值。
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發展穩定工作,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部專門成立了改革工作組,聯合有關部門進行深入調查研究。經過近兩年的深入調研、廣泛研討,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安部 商務部 工商總局 質檢總局 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兩個文件正式頒布。
兩個文件作為中央層面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的頂層設計,明確了出租汽車發展定位,提出了“新老業態錯位服務、融合發展,構建多樣化、差異性出行服務體系”總體改革思路,一方面,針對傳統行業長期積累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以新業態發展倒逼傳統業態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另一方面,對網約車發展依法實施許可管理,通過新業態增量擴大服務供給能力,滿足乘客高品質、差異化出行需求。同時,針對出租汽車行業屬地管理的特點,兩個文件進一步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的管理主體責任,在具體車輛標準、駕駛員條件、運力規模調控和價格管理方式等方面賦予了地方自主權和政策空間。
出租汽車行業改革工作啟動兩年來,總體進展順利,並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省級層面,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發佈了實施意見;城市層面(含直轄市),有212個城市已發佈實施細則,54個城市已公開徵求意見。
為梳理總結改革政策實施情況、初期效果及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更好推動政策落實和改革取得實效,2017年8月,我部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對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文件發佈一年來的政策落地實施情況進行了第三方評估。評估認為,國家層面兩個文件發佈以來,各部門、各地方在兩個文件的框架下,積極制定出臺配套政策與落地實施細則,改革總體思路方向得到各方廣泛認可。但是,也存在部分地方認識不足、行業監管能力有待加強、巡遊車轉型升級缺乏有效舉措等問題。國務院領導同志在我部呈報的評估報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對改革進展給予了充分肯定。
關於車輛和駕駛員準入條件的問題。出租汽車管理屬於地方事權,城市人民政府作為出租汽車行業管理的責任主體,可在國家政策框架內,根據當地經濟水準、城市交通狀況等具體情況,在網約車車輛準入條件等方面細化要求,推動形成網約車和巡遊車差異化發展的格局,以更好地滿足公眾高品質、多樣化、差異化出行需求。
關於簡政放權,減輕企業負擔的問題。依據原國家工商總局《對企業在住所外設點從事經營活動有關問題的答覆》(工商企字2000第203號),公司在住所以外的場所從事經營活動,應當向該場所所在地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設立分公司登記。網約車服務是線上線下的有機結合,具有屬地化、區域化管理特徵,平臺公司承擔承運人責任,應當取得當地的經營許可,保證具有本地化服務能力。當然,各地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放管服”改革的統一要求,簡化手續,提高效率,為平臺公司落地運營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關於加強政企合作,提升監管能力的問題。考慮到網約車平臺“一點接入、全網服務”的特點,為給新業態發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為城市人民政府實施科學有效監管提供便利,我部組織建設了全國網約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實現各網約車平臺與行業管理部門間數據共用交互,為各地提供監管資訊手段,滿足各地基本的監管需要。2016年11月,我部會同有關部門發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稅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網信辦秘書局關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工作流程的通知》(交辦運〔2016〕143號),明確企業申請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的工作流程。《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總體技術要求(暫行)〉的通知》(交辦運〔2016〕180號)明確了相關數據項的技術要求。《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監管資訊交互平臺運作管理辦法〉的通知》(交辦運〔2018〕24號)要求進一步規範平臺管理運作和平臺公司數據傳輸工作。公安部將網約車應用程式納入監管範圍,加強網約車的日常監管。根據網路安全法、反恐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了網約車應用後臺的數據留存規範,督促指導網約車平臺公司嚴格落實各項資訊安全、網路安全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嚴防公民個人資訊洩露。
下一步,我們將認真落實兩個文件要求,結合您提出的建議,推進深化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的落地實施。一是會同相關部門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進行業健康穩定發展;二是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督促各地儘快為符合條件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許可;三是加快出租汽車行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制定對失信網約車經營者和駕駛員實施聯合懲戒的備忘錄,不斷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服務水準,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是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2日
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聯絡局)(3),中央網信辦,國務院辦公廳,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部辦公廳綜合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