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善竑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在公共交通場所增設時鐘的建議收悉。我部會同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單位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旅客出行需求日益增長,對出行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升,對交通出行服務直達性、運輸服務便捷性、獲取服務資訊準確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部高度重視運輸服務高品質發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目標,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推進運輸服務品質變革,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通過細化工作舉措,豐富服務內容,更好地滿足旅客高品質、多樣化、個性化出行需求,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圍繞在公共交通場所設置報時設備、提供時間和出行資訊服務、便捷旅客出行等方面,交通運輸行業通過在售票區、候車區等重點區域,利用時鐘或多媒體電子設備等多種渠道為群眾提供報時和出行資訊,方便旅客出行。
鐵路方面。中國鐵路總公司要求鐵路客運站內售票處、候車區、站臺、行包房等重點服務場所配備時鐘或利用電子設備顯示時間,供旅客和工作人員使用,並要求保持所顯示時間的準確性。在旅客列車中,採取列車到站前廣播提示前方停車站,開車後預報後續停車站等方式,提示旅客到站下車。同時考慮旅客在乘車出行中更為關注旅程剩餘時長和運作正晚點資訊,結合多數旅客都隨身攜帶手機或手錶等計時工具的實際,因此沒有在車廂內設置時鐘。
道路客運方面。我部制定的《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要求客運站經營者合理設置旅客購票、候車、乘車指示、行李寄存和托運、公共衛生等服務設施,向旅客提供安全、便捷、優質的出行服務。2017年,制定發佈了《汽車客運站服務星級劃分與評定》(JT/T1158—2017),將“售票廳配有時鐘、兒童身高標誌線、LED顯示屏等設備”作為星級評定的評分依據之一。
民航方面。為指導和規範民用機場設計和運作,結合民用機場的具體特點,中國民用航空局制定印發了《民用運輸機場航廈時鐘系統工程設計規範》(MH/T 5019—2016),要求各機場在建設和運作過程中執行,並明確規定時鐘系統應為旅客、機場工作人員和航廈專業系統、設備提供標準的時間資訊,有國際航線的機場還應增設世界鐘顯示相關城市的當地時間,對空間跨度大的航廈可設二級母鐘或其他時鐘信號轉送設備,確保機場航班資訊顯示設備均兼具時間顯示功能。目前,我國運輸機場均具有航班資訊顯示設備,其顯示資訊中均包含時間資訊。
城市軌道交通方面。按照《地鐵設計規範》(GB 50157—2013)有關要求,我國城市軌道交通在車站站廳、站臺和車輛客室等公共區域配有專門的乘客資訊系統(PIS),通過平板螢幕、多媒體觸摸屏等設備向乘客提供列車到站時間等運營資訊,以及即時時間、新聞、天氣預報、道路交通等公共服務資訊,同時有關設備均具備顯示準確時間的條件。
下一步,我們將結合您的建議,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和單位密切配合,督促各地嚴格落實相關政策規定,鼓勵引導相關運營管理單位在公共交通場所和交通工具合理設置時鐘等便民服務設施,加強維護管理,保證相關設施設備正常運作,切實提升運輸服務水準,改善旅客出行服務體驗。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2990。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