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平委員:
您關於提升道路運輸主動安全的提案收悉。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等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提案中深入對比分析了當前國內外道路運輸安全生産形勢,並通過典型事故案例,指出了我國道路運輸安全生産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強調人的不安全行為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提出以科技手段防範並約束人的不安全行為,同時完善法規,加強監管,使駕駛員“不敢”“不能”違規駕駛等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對此高度重視,並將認真加以研究和吸收借鑒。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産工作,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將安全工作上升到影響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政治新高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安全生産是民生大事,事關人民福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安全生産底線,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2016年12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印發實施,對全國安全生産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從行業特點和發展階段來看,當前,道路運輸依然是全國安全生産的重點行業,也是重特大安全事故易發領域。雖然經過各有關部門的不懈努力,安全形勢整體好轉,但事故總量依然居高不下,重特大事故仍然時有發生。通過事故分析發現,人的違法違規因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佔比超過90%以上,突出表現在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違規使用手機、應急處置不當、操作隨意性大等方面。
為此,我部積極會同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加快修訂完善相關制度規範,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適應道路運輸行業轉型升級、安全發展的需要。同時,綜合運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做好事故防控工作。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修訂完善制度,進一步規範駕駛員駕駛行為。我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修訂發佈了《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明確了駕駛員的駕駛時間、休息時間及客車行駛限速等規定,並要求客運企業通過動態監控系統及時提醒、糾正駕駛員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同時,鼓勵客運企業在長途客運車輛和旅遊客車上安裝、使用視頻監控裝置及其他智慧科技手段,對客運車輛超員、駕駛員違規操作、疲勞駕駛、違規使用手機等行為進行監控和管理。
二是實施了營運車輛安全準入管理。2016年以來,針對事故暴露出的營運車輛安全問題,我部制定出臺了《營運客車安全技術條件》(JT/T1094-2016)和《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第1部分:載貨汽車》(JT/T1178.1-2018)等標準,並依託該系列標準建立並實施了營運車輛安全準入管理制度,大力推廣智慧主動防撞、車道偏離預警、智慧視頻監控、電子車身穩定控制等主動安全技術在營運車輛上的應用,從源頭提升營運車輛的本質安全性能,通過科技手段來彌補人為失誤,或降低人為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
三是加強汽車安全智慧控制標準研究制定工作。我部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修訂了《機動車運作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增加了機動車採用主被動安全新技術、新裝置、新結構的要求。工業和資訊化部在2016年指導汽車標委會成立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標準工作組,統籌先進駕駛輔助系統系列標準研究與制定,發佈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標準體系,確定了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標準制定線路圖,該系列標準已納入《國家車聯網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慧網聯汽車)》。
四是加強調查研究,形成推廣應用思路。我部相關部門先後赴江蘇、湖北、山東、河南等省開展了廣泛調研,了解各地在推進主動智慧防控技術方面的工作情況及做法,探索主動智慧防控技術在道路運輸領域推廣應用的政策措施,並開展研究地方標準升為行業標準的可行性。
下一步,我部將深入貫徹《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産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化研究,結合您的提案建議,進一步強化駕駛員違法違規行為的管控,加大主動安全智慧防控技術在道路運輸領域的推廣應用力度。一是做好《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管理規範》的貫徹落實,加強駕駛員的培訓教育。二是繼續抓好營運車輛的安全準入,並通過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完善上位法依據,大力推動主動安全年智慧防控技術在營運車輛上應用。三是結合聯網聯網系統標準,加快制定出臺主動安全智慧防控系統的平臺標準、終端標準和通訊協議的行業標準,確保互聯互通。四是研究建立主動安全智慧防控技術推廣應用保障措施和資金補貼政策,引導各地加快推廣應用該技術。五是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大數據分析應用,借助主動安全智慧防控系統採集的相關數據,對駕駛員、運輸企業和各地的安全管理水準進行科學評估,提升安全監管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運輸服務司 010-65292753。
交通運輸部
2018年6月22日
抄送:全國政協提案委員會(3),,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1),部辦公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