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為推進公路甩挂運輸發展,提升道路貨物運輸效率,促進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根據《甩挂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交運發〔2010〕562號)以及《貨運汽車及汽車列車推薦車型工作規則》(交公路發〔2005〕170號)的有關要求,部組織評審並公示了第1批甩挂運輸推薦車型。現將經審查符合相關要求的推薦車型予以公佈。
附件:公路甩挂運輸推薦車型(第1批)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主題詞:甩挂運輸 車型 通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局(處),部汽車挂車品質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各有關車輛生産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