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廣東省(區)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
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甩挂運輸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交運發〔2012〕562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要求,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對各地交通運輸、發展改革部門上報的甩挂運輸項目進行了審查,確定了河北省霸州市利華燃氣儲運有限公司甩挂運輸項目等11個項目為2012年度甩挂運輸試點項目。
各試點單位要按照兩部委印發的實施方案和2012年4月在煙臺召開的全國甩挂運輸試點推進工作會議精神,落實項目工作方案,積極開展試點工作,加快項目實施進度,確保項目順利實施。請各地交通運輸廳、發展改革委加強監督指導,落實扶持政策,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