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廳(局、委):
為儘快建立道路運輸車輛進退運輸市場管理制度,加快道路運輸車輛結構調整步伐,提高道路運輸車輛使用的安全性,全面推進道路運輸車輛技術進步,完善車輛管理基礎性工作,現將部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章)
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主題詞:印發 運輸 車輛 管理 意見 通知
抄 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道路運輸管理局(處)。
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若干意見
為適應我國公路基礎設施建設的快速發展和加快道路運輸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建立和完善道路運輸車輛管理體系,保障旅客、貨物運輸安全,結合我國道路運輸車輛結構和技術管理現狀,對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1、根據我國道路運輸業結構調整和發展目標,為改變運輸車輛技術落後及運力結構不合理的狀況,促進全行業車輛裝備素質和管理水準的提高,今後一段時期加強道路運輸車輛管理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以提高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促進車輛結構合理調整為主線,以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為動力,充分運用技術的、經濟的、法律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道路運輸車輛進退運輸市場管理機制,優化車型結構,加強對車輛維修、檢測的監督管理,提高車輛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有效節約資源,全面推動行業技術進步,促進我國道路運輸運力結構水準的不斷升級,為提高道路運輸競爭能力和可持續發展做好技術支援和運力保障。
二、建立道路運輸車輛進退運輸市場管理制度
2、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市場準入制度。對符合道路運輸車輛結構調整和運輸市場需要的先進適用車型進入道路運輸市場要採取優先和鼓勵發展的措施。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加強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車輛技術狀況的監督把關。擬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所有車輛必須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檢測,其檢測結果應作為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判定車輛能否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依據。
3、建立健全道路運輸車輛市場退出制度。完善車輛檢測手段,按照國家標準《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對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狀況實施檢測,並將檢測結果作為判定車輛是否可以繼續運營的基本依據。對於能耗高、車型老舊、技術狀況差、排放超標,經維修後車輛技術狀況仍達不到《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要求的車輛,要強制其退出道路運輸市場。
4、強化對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的動態監控。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實行年度審驗制。車輛年度審驗是道路運輸企業年審的前置條件,也是道路運輸企業經營資質信譽考核和年審的重要內容。所有道路運輸車輛必須在規定時間,到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按《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的要求進行檢測,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出具全國統一式樣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報告單”,道路運政管理機構依據檢測報告單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和年度審驗。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和年度審驗結果存入車輛技術檔案。對年度審驗合格的道路運輸車輛,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欄內加蓋審驗專用章。
從事危險品貨物運輸、高速公路客運、旅遊客運、800公里以上的超長線公路客運車輛,其技術等級必須為一級。
三、加強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結構調整
5、進一步貫徹落實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制度。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客車應及時進行等級評定,對在用營運客車應進行等級年度復核。各省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交通行業標準《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參照交通部分期頒布的《典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組織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並對新進入道路客運市場的中級以上(不含中級)的客車進行審核,各地市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具體負責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和年度復核工作。
在用客車等級年度復核應結合車輛年度審驗進行,對營運客車類型及等級與車內所粘貼的統一標識是否相符進行核查,並將復核結果記錄在道路運輸證備註欄內。營運客車類型及等級與客運線路審批、客運企業經營資質年審以及核定運價掛鉤。
從事高速公路客運、旅遊客運、800公里以上的超長線公路客運的客車,類型等級必須在中級(含中級)以上。
6、加快道路運輸車輛車型和技術結構調整。車型結構調整要充分考慮地方經濟發展水準,以提高運輸效率、降低運輸成本、提高服務品質為目標。客車選型要適應客運需求的個性化、多樣化、快速化發展趨勢,注重安全、舒適和快捷;貨車選型應適應新型運輸組織方式,滿足各類物資運輸效率及安全品質需求。積極引導企業和經營者購置技術先進、性能良好、高效低耗的高中級客車和大噸位柴油廂式貨車以及集裝箱、危險品運輸等專用貨車,並重點發展長距離運輸用的大噸位貨運列車和短途集散用的小型貨運車輛。鼓勵使用清潔能源車輛和符合環保要求的柴油車輛。
四、強化道路運輸車輛使用安全的監督措施
7、強化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管理。危險品運輸車輛及裝備必須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的規定,按時到具備相應危險品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維修企業進行二級維護,二級維護竣工檢測時還應查驗危險品運輸專用裝置是否齊全及安全合格憑證是否有效,並由承檢單位向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匯總報備。
8、強化道路運輸車輛裝備及附加裝置管理措施。道路運輸經營者不得對車輛結構、部件進行隨意改裝改造。新投入道路運輸市場的大型中級(含中級)以上客車,車身頂部不得設置頂行李架,應設置符合標準要求的行李艙,在用大型中級(含中級)以上客車頂行李架在2002年7月1日前必須拆除;營運客車通道內不得設置供乘客使用的折疊式座椅;乘客座椅間距不得採用沿滑道縱向調整的結構;臥鋪客車臥具設置必須為1+1或1+1+l,且縱向佈置;營運載貨車輛嚴禁超標加裝利於超載的貨廂增容裝置和底盤承載部件。
五、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車輛管理資訊系統
9、加強對車輛技術檔案的建立和管理。各級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按統一的車輛技術檔案格式和內容建立車輛技術檔案,並逐步實行電子檔案;要引導本轄區內道路運輸業戶在此基礎上建立更為詳細的車輛技術檔案。
10、結合道路運政管理資訊系統,建立全國統一的車輛管理資訊系統。規範道路運輸車輛管理資訊指標體系,推行電腦管理,3—5年內完善部、省、地(市)、縣車輛技術管理資訊系統,並逐步全國聯網,實現車輛管理和技術資訊的遠端即時查詢和統計。
六、加強車輛檢測管理,全面落實車輛維護制度
11、強化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企業管理。交通主管部門應嚴格車輛二級維護企業資質審查,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公開招投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從二類以上(含二類)汽車維修企業中選擇一批企業從事營運車輛二級維護作業。凡不能堅持按有關標準和規範進行二級維護的維修企業,應取消其相應的作業資格。
12、強化道路運輸車輛二級維護制度檢查。要將定期維護制度執行情況作為衡量道路運輸經營者的管理水準、安全意識、經營資質的重要內容。道路運政管理機構對車輛年度審驗時,應審核該車輛維護記錄,並採取按月統計、年度匯總的方法統計車輛二級維護計劃執行率。計劃執行率為期內實際完成車輛二級維護車次與期內需要完成車輛二級維護總車次之比。
計劃執行率與企業的品質信譽度考核掛鉤。計劃執行率低於80%的企業,品質信譽考核為不合格;計劃執行率為80—90%的企業,品質信譽考核為基本合格;計劃執行率達到90%以上的企業,品質信譽考核為合格。對於未按計劃實施車輛二級維護的運輸經營業戶,必須按《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規定》予以處罰。
13、強化二級維護品質管理。汽車二級維護竣工後,必須由具備相應檢測資質的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或經道路運政管理機構認可的汽車維修企業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護、檢測、診斷技術規範》的要求,檢測合格後,方可出廠。道路運政管理機構應引導道路運輸經營者和車主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汽車維修企業進行車輛維修作業,確保維護品質。汽車維修企業必須嚴格施行維修竣工檢測制度、出廠合格證制度和品質保證期制度。
14、加強汽車檢測站的規劃和管理。各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通用技術條件》的要求,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強化汽車檢測市場準入管理。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必須具備與承檢項目相適應的檢測儀具裝備和符合條件的操作人員,並持證上崗,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範經營行為,以確保檢測數據的準確性和公正性。
15、引導汽車維修檢測診斷設備行業健康發展。重點是促進其技術進步,提高産品品質,優化産品結構,完善銷售和售後服務網路以及加強資訊服務體系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等。加強汽車維修檢測診斷設備標準化建設,對涉及安全、環保、節能的汽車維修檢測診斷設備開展型式認定工作,建立完善汽車維修檢測診斷設備市場準入制度。
16、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在實行狀態監測下的汽車二級維護制度的基礎上,完善配套法規和標準建設,制定車輛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實施辦法,並在現有維修和檢測網路的基礎上,完善I/M實施網路,加強專業人員培訓,提高電腦運用水準,在全國全面實施I/M制度,確保車輛在規定的耐久性期限內穩定達到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
七、推廣應用現代技術,促進行業技術進步
17、積極推廣汽車維修檢測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積極研究推廣汽車安全、節能和環保新産品、新技術。
18、推廣應用現代化通訊技術。鼓勵道路運輸單位尤其是運輸企業、汽車維修企業、汽車檢測站等利用電腦等輔助手段實現全過程科學管理和資訊傳遞。監督從事長途客運班線的客車按規定逐步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行車記錄儀。積極推動汽車運輸企業特別是大型運輸企業和物流企業採用全球定位系統(GPS)和車載通訊系統;對出租汽車引導使用無線防盜防劫報警裝置。
為確保上述目標的實現,各地要結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機構調整,進一步鞏固和充實車輛管理體系,挑選事業性強、精通技術、善於組織管理的人員從事車輛管理工作,並重視對車輛管理人員的知識更新再教育,促進我國道路運輸車輛管理工作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