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
為進一步加快營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工作步伐,現發佈《典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第三批),請認真組織貫徹實施。
附件:關於《典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的説明
二○○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題詞:車輛 標準 發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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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典型客車類型劃分及等級評定表》的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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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輛各項技術參數及相應等級必備服務裝備均需符合等級評定表中的要求,只要有一項低於相應類型及等級的標準限值,就不能評定為該類型及等級。 二、評定表中各車型的技術參數及服務裝備等均以新出廠的車輛為依據,所有內容均經過現場核查或實測,表中*代表實測尺寸。對於在用車輛,還應根據車輛的使用年限和實際技術狀況進行等級評定。 三、對已評定類型及等級的客車如因改裝(改造),引起表中所列技術參數及服務裝備變化的,需重新核定等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