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局、公安局:
當前,公路無證經營客運車輛已成為道路客運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盲區。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要注意防治非典工作的盲區,認真解決每一個具體問題,切實防止疫病向農村擴散。”的指示精神,決定於今年5月20日至8月20日期間聯合在全國開展打擊公路無證經營客運車輛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進站上下客制度、旅客登記制度。各地交通部門要加強客運市場的監管力度,要求所有營運客車必須進站上下客,嚴禁途中上下旅客;客運站要改進服務工作,主動為一些文化水準不高的農民無償提供旅客登記服務,儘快配齊紅外線測溫儀,努力提高體溫測量工作效率,儘量為旅客提供方便。
二、加強營運客車消毒工作。客運站必須每天對每一輛進站的營運客車進行消毒,車輛消毒後,發放消毒證,並粘貼在風擋玻璃上,以此作為與無證經營客運車輛的區別標誌。嚴禁無證經營客運車輛和沒有消毒證的營運客車從事營運。
三、利用各種新聞媒體並採取多種形式,在客運站等公共場所廣泛開展宣傳工作,提醒廣大旅客不乘坐未經消毒、沒有消毒證的客車,以保證自身健康。
四、加強路檢路查工作。交通、公安部門要加強對省、市、縣交界處以及重點公路路段和道口的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是加強對從事農村客運班車的檢查工作。公安機關要加大公路巡邏檢查力度,發現無營運資格的客運車輛要及時移交交通部門查處。同時進一步完善省、市、縣際間的聯動檢查,及時溝通資訊,聯防嚴守,力爭杜絕無營運資格的客運車輛非法營運,努力消滅道路客運防治“非典”工作的盲區,以防止疫情向農村擴散。
五、加大打擊無證經營客運車輛的工作力度,形成嚴厲打擊無證經營客運車輛的強大震懾力。在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對查處的無證經營客運車輛,交通部門要依法對有關當事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對沒有消毒證的營運客車,也要依法從嚴進行處罰。
請各級交通、公安部門在此次打擊無證經營客運車輛的專項整治工作中,要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相互支援,聯合行動。同時要加強打擊無證經營客運車輛專項整治工作的資訊統計工作,及時互通資訊,並要隨時將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展情況分別報交通部和公安部預防控制“非典”辦公室。
交通部 公安部
二00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