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我部制定了《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檢測和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9年第11號,以下簡稱《辦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宣傳貫徹《辦法》,落實《辦法》各項規定,經研究,部決定在全國範圍內分期召開《辦法》宣貫會,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會議內容
宣講和解讀對《辦法》有關內容和精神;解釋和説明《營運客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測量方法》(JT711)及《營運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測量方法》(JT719);講解《道路運輸車輛燃料消耗量達標車型表》申請、技術審查,以及道路運輸車輛配置和參數核查的具體操作程式、方法等。
二、 會議安排
第一期:會議時間為2009年10月上旬,會議地點為北京;
第二期:會議時間為2009年10月中旬,會議地點為西安;
第三期:會議時間為2009年10月下旬,會議地點為福州。
三、 參加人員
第一期:各省級道路運輸管理部門主管車輛技術管理的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各1人,以及部分車輛生産企業、行業協會、科研機構等單位的代表1至2人參加;
第二、三期:各地有關車輛生産企業結合自身實際情況,自願報名,派1至2名代表參加。
四、 其他事項
宣貫會由部汽車運輸節能技術服務中心(簡稱節能中心)承辦,會議時間、地點、議程等事項由節能中心另行通知。會議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五、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部道路運輸司:曹磊,電話:010-65292755,傳真:010-65292740;
部汽車運輸節能技術服務中心:魏秋霜、陳景、樸松愛,電話:010-62079338、62079767、62079180,傳真:010-62079338、82011829。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抄送:交通運輸部汽車運輸節能技術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