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抓好春運後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2-01944

公開日期

2012年02月20日

主題詞

運輸安全;監管;規範;改造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安全監管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局:

  在各級交通運輸部門的共同努力下,2012年春運工作已經順利平穩結束。但春運結束後,貴州、雲南、廣西等地相繼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造成重大損失。為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預防和減少重特大道路運輸事故,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運輸安全工作

  每年2、3月份,特別是春運結束後,往往是事故的高發期。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針對這個特點,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春運後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要牢固樹立“安全生産工作始終堅持從零開始”的理念,堅決杜絕春運結束後産生的麻痹鬆懈思想,始終把安全生産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的組織領導。要在春運安全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和強化安全措施,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加強教育管理,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安全管理,切實防範安全生産事故發生。

  二、進一步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結合落實《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範》,進一步加大對道路運輸企業,特別是從事省際客運班線、超長班線、夜間班線、旅遊包車客運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要督促運輸企業加強對營運駕駛員的管理,對公安部門通報的駕駛員違法資訊,要督促運輸企業及時處理。對有多次違法行為的駕駛員要進行離崗培訓,情節嚴重的要調離駕駛崗位。要對車輛超員、不按規定線路、班次行駛、站外攬客、高速公路違規上下客等違規行為予以嚴厲處罰。要進一步落實道路客運企業安全告知制度,充分發揮廣大旅客的監督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管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進一步落實企業動態監控主體責任,切實發揮車載衛星定位裝置的作用。要建立健全企業動態監控使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糾正和處理各類違法違章駕駛行為;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按照行業標準及規定時間要求,完成系統平臺的改造,儘快通過標準符合性審查。

  四、進一步督促汽車客運站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客運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進一步細化、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産職責,規範危險品查堵、車輛安全例行檢查、出站檢查的工作程式和具體措施,做好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工作,防止危險品進站上車,杜絕超員車輛出站上路。

  五、認真做好惡劣天氣應急預案工作

  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密切與氣象、地質災害預報部門的聯繫,及時掌握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預警資訊,督促運輸企業、客運站及時了解氣象資訊,做好應急預案,加強安全防範。要加強對霧霾、雨雪等惡劣天氣影響較大的重點路段、汽車客運站的巡查和駐站指導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惡劣天氣和氣象災害對道路運輸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安監總局監管二司。

  質災害預報部門的聯繫,及時掌

  握惡劣天氣和地質災害預警資訊,督

  促運輸企業、客運站及時了解氣象信

  息,做好應急預案,加強安全防範。

  要加強對霧霾、雨雪等惡劣天氣影響

  較大的重點路段、汽車客運站的巡查

  和駐站指導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惡劣

  天氣和氣象災害對道路運輸造成的影

  響和損失。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抄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安監總局

  監管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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