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公安廳(局)、財政廳(局)、自然資源廳(局)、生態環境廳(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推進運輸結構調整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8〕91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細化任務目標,強化組織實施,確保運輸結構調整取得實效,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細化分解鐵路增量運輸任務
為貫徹落實《行動計劃》提出的“全國鐵路貨運量增加11億噸”“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增長40%、長三角地區增長10%、汾渭平原增長25%”等目標要求,綜合考慮各地鐵路運輸現狀和綜合運輸發展實際,按照“條塊結合”的原則,現將國家鐵路、國家能源投資集團鐵路,以及其他鐵路(含地方鐵路和合資鐵路)分年度鐵路貨運增量目標細化分解到各省(區、市),《2018—2020年全國及重點區域鐵路貨運增量任務分解表》(以下簡稱《任務分解表》)見附件1,各省份要按此執行。
二、著力打造運輸結構調整示範區
為貫徹落實《行動計劃》關於“將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打造成為全國運輸結構調整示範區”的部署要求,將在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東、山西、遼寧、內蒙古等8省(區、市),組織實施鐵路專用線建設工程、鐵路貨運服務提升工程、港口大宗貨物“公轉鐵”工程、工礦企業大宗貨物“公轉鐵”工程、集裝箱鐵水聯運拓展工程、多式聯運資訊互聯互通工程、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程、城市配送新能源車輛推廣工程、城市生産生活物資公鐵聯運試點工程等“九大工程”,並加快推進港口集疏運鐵路以及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項目建設。《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運輸結構調整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簡稱《示範區實施方案》)見附件2,京津冀及周邊地區8省(區、市)要按此執行,加快推進落實。
三、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各省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有關單位,要按照《行動計劃》和《任務分解表》的部署安排和具體要求,緊密結合當地産業結構、能源結構和用地結構特點,京津冀及周邊地區8省(區、市)還要一併考慮《示範區實施方案》的要求,加快組織制定本地區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實行“一市一策、一港一策、一企一策”,將本地區任務目標細化分解到各地市和重點企業,相應制定完善責任清單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實施方案應徵得當地人民政府同意後,于2018年11月30日前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同配合,加大對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的政策支援力度。積極推進完善用地用海支援政策,對涉及的鐵路專用線建設用地問題,要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做好佔用永久基本農田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3號)的規定,積極予以支援;對“公轉水”碼頭、納入港口總體規劃和運輸結構調整的鐵水聯運、水水轉机碼頭及配建的防波堤、航道、錨地等項目,加大用海支援力度。
四、切實強化督導考評
各省級交通運輸、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有關單位,要建立健全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動態督導考評機制,加強對轄區內各地市和鐵路、港口、工礦等重點企業的督導考評,確保各項任務舉措落實到位。要加強對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的監測分析,按照《行動計劃》《任務分解表》《示範區實施方案》明確的工作內容和任務目標,按季度總結形成運輸結構調整工作情況報告,一併填寫《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監測分析表》(見附件3),京津冀及周邊地區8省(區、市)還要針對附件2的附表所列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項目表,逐項填寫《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鐵路專用線建設項目進展情況表》(見附件4)。以上材料應于每季度結束後15個工作日內報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其中,2019年1月15日報送2018年全年情況和數據。交通運輸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不定期組織開展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專項督導考評,並將督導考評結果向社會公佈,重大情況報告國務院。
請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當地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地區鐵路監管局,中國鐵路總公司所屬有關單位,各自確定一名具體聯絡人員,並將人員名單和聯繫方式于2018年11月10日前報交通運輸部。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269(電話兼傳真)。
附件:1.2018—2020年全國及重點區域鐵路貨運增量任務分解表
2.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運輸結構調整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年)
3.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監測分析表
4.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鐵路專用線建設項目進展情況表
交通運輸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
公 安 部
財 政 部
自然資源部
生態環境部
國家鐵路局
中國鐵路總公司
2018年10月26日
抄送: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