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2018〕143號

文號

交辦運〔2018〕143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8-01470

公開日期

2018年11月21日

主題詞

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實施方案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標準

行業分類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全面深化道路運輸領域“放管服”改革,更好順應道路運輸駕駛員新需求新期待,特製定深化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系列決策部署,緊扣道路運輸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反映最強烈最突出最緊迫的問題,以建設人民滿意交通為目標,以便民利民惠民為導向,守住安全穩定發展底線,重點推進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培訓考試、繼續教育、誠信考核、管理服務等方面改革,深入推進“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發展,切實減輕道路運輸駕駛員負擔,為人民群眾在道路運輸從業、就業、創業、擇業創造良好環境,有效激發道路運輸市場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
  二、主要任務
  圍繞深化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切實做好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大綱修訂、題庫公開、線上線下及異地考試工作,部署開展重點領域從業人員職業化培訓考試試點,改革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修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開發建設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平臺,確保2018年底前實現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題庫網上公開、線上線下及異地考試,2019年底前出臺相應部門規章、實施方案和行業標準,全面提升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培訓考試、誠信考核、學習教育的規範化、便民化水準。
  (一)修訂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大綱。順應道路運輸高品質發展要求,對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大綱進行全面修訂,完善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基本知識與應用能力考試要點,切實增強考試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主要內容包括:一是優化基本知識考試要點。減少與機動車駕駛證申領考試重復的內容,強化道路運輸領域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規範和道路運輸相關管理政策等理論知識,以及道路貨運車輛使用技術、道路貨運安全與應急處置、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專業知識的考試;增加職業道德、職業心理與職業健康等職業素養方面的考試內容。二是優化應用能力考試要點。重點突出營運車輛日常維護與安全檢視、安全駕駛規範、緊急情況臨危處置、突發事件急救演練等應用能力方面的職業要求,適當提高應用能力考試要求。
  時間節點:2018年11月中旬前完成考試大綱修訂工作,11月底前發佈實施。
  (二)公開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題庫。按照修訂後的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大綱,對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考試題庫進行優化,完善題庫結構,重點強化考查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基本知識和應用能力方面應知應會的內容,適當增加情景模擬、案例分析試題並提高分值,增加應用能力考核題庫內容,並向社會公開。
  時間節點: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考試題庫修訂工作,12月底前向社會公開發佈。
  (三)推行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線上線下及異地考試。為更好滿足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跨域流動需求,提高從業考試規範化水準,加快推進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線上線下及異地考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建設完善道路運輸從業考試系統,2018年底前基本知識科目考試全面實行機考。二是要嚴格落實《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確保從業人員既可向其戶籍地的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請考試,也可向其暫住地申請考試,最大程度方便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異地考試。
  時間節點: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實現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基本知識科目考試機考和從業異地考試。
  (四)開展道路運輸重點領域從業人員職業化培訓考試試點。按照“統一部署、先行試點、先易後難、穩步推進”的原則,先在浙江、江蘇、雲南等三省開展試點,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推廣,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一是要按照“突出重點、分類監管、區別對待”的思路,聚焦關係公共安全的重點領域,在道路旅客運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中推行職業化培訓考試。二是要改革重點領域從業培訓考試模式,突出從業培訓考試機構的公益屬性,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從業培訓考試由駕駛培訓機構承擔的社會化培訓考試,向職業院校承擔的職業化培訓考試轉變,全面加強培訓考試過程監管,堅決杜絕培訓考試“走過場”現象,切實保障培訓考試品質。三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新時期産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方案》(中發〔2017〕14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66號),結合道路運輸重點領域從業人員職業化培訓考試試點工作,全面推行道路運輸企業新型學徒制,研究制定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評價標準,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時間節點:2018年12月底前試點省份上報試點實施方案,2019年一季度末前聯合有關部門發文部署試點工作。
  (五)改革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按照突出重點、分類管理的原則,改革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制度,切實提升從業人員職業素質。下步重點推進:一是取消道路運輸駕駛員2年為一週期、接受繼續教育時間累積不少於24小時的管理制度,對於誠信考核週期內(12個月)無記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不再強制實施繼續教育,由道路運輸經營者履行對其駕駛員繼續教育的主體責任。二是實行區別化的誠信考核記分學習教育制度。對於誠信考核週期內有記分記錄、但未達到20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接受不少於6個小時的網路學習教育;對於誠信考核週期內記滿20分的道路運輸駕駛員,接受不少於18個小時的網路學習教育。三是加強對誠信考核記分學習教育的監督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加強對誠信考核記分學習教育的監督管理,形成制度執行閉環。
  時間節點:與頒布實施新修訂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同步。
  (六)優化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法規制度。圍繞加快建立“立法統一、內容完整、閉環管理”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制度體系,全面修訂《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全面清理已取消的道路運輸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提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政策措施,確保“放管服”改革有關要求落到實處。二是立足改進提升服務和方便就業從業,明確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跨區域互查互認和誠信考核簽注網上辦理和異地辦理有關規定,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三是完善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培訓考試製度,加強對培訓考試過程的監督檢查,維護從業考試的嚴肅性,更好發揮職業資格制度的作用。四是結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修訂工作,調整《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的通知》(交公路發〔2008〕280號)、《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繼續教育辦法(試行)的通知》(交運發〔2011〕106號)有關制度安排,更好適應道路運輸改革發展需求。
  時間節點:2019年底前修訂發佈《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七)構建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平臺。推進“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深度融合,按照“統一開發、複製推廣”的原則,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平臺。一是借鑒其他行業網際網路便民服務平臺的建設推廣經驗,開發建設網際網路道路運輸服務平臺,與專網運作的道路運政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簡稱運政系統)緊密對接、相互支撐,面向普通貨物道路運輸駕駛員提供從業培訓考試、學習教育、誠信考核和車輛年度審驗等“一站式”服務功能。二是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向運政系統歸集道路運輸駕駛員誠信考核、車輛年度審驗所需全量資訊,嚴格按照《道路運政管理資訊系統 第2部分:數據資源採集介面》(JT/T 1049.2—2016)標準要求,對省級運政系統中的道路運政執法、從業人員違章記分、從業人員誠信考核、營運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營運車輛年度審驗、經營業戶安全生産事故等資訊進行核查,及時補齊完善,確保2019年2月底前將2018年以來的相關資訊全量上傳到部級運政系統,並建立完善相關資訊的實時上傳機制,為開展業務網上辦理夯實基礎。部將對各省份資訊歸集情況開展適時督導,並於2019年3月份進行通報。
  時間節點:2018年12月底前確定建設方案,2019年啟動開發建設並開展試點運作,2020年全面推廣應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部統一部署要求,加強對道路運輸駕駛員從業管理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項工作小組,細化分解各項任務,明確責任部門、任務內容和完成時限,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二)精心部署實施。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地方行業實際,早謀劃早部署,做好相關政策和技術儲備,科學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試點任務的浙江、江蘇、雲南等三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精心研究制定職業化培訓考試試點實施方案,確保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力見實效。
  (三)強化督促落實。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強化對改革工作的督促落實,層層傳導壓力,壓茬推進工作。部將及時跟進各省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確保按時完成改革任務。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11月9日

  抄送: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人民交通出版社、通信資訊中心、職業資格中心,全國交通運輸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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