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昌俊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改善以共用單車為龍頭的城市慢行交通基礎設施的提案收悉。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在服務市民日常出行、提升城市出行效率、促進綠色健康出行、緩解交通擁堵等方面的積極作用,深入分析了當前存在的自行車專用道和停車位不足、相關法律法規有待完善等問題,提出了高度重視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作用、強化政府與企業溝通、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納入城市交通發展體系、加強車輛停放管理等建議,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和工作參考價值。
近年來,我部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通過加強頂層設計、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完善行業法規體系等工作舉措,持續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健康發展,努力滿足人民群眾便捷、綠色出行新需求。
一、加強頂層設計,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創造政策環境。2017年8月,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充分肯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在更好地滿足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緩解城市交通擁堵、構建綠色出行體系等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並從鼓勵發展政策、規範運營服務行為、保障用戶資金和網路資訊安全、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系統提出了具體工作措施。在規範車輛停放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各城市要制定適合本地特點的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規範自行車停車點位設置,對不適宜停放的區域和路段,可制定負面清單實行禁停管理。《指導意見》發佈後,各地加強落地實施,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石家莊、太原等63個城市出臺了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
二、統籌規劃建設,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提供基礎支撐。《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合理佈局慢行交通網路和自行車停車設施,將其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並與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相銜接。住房城鄉建設部先後印發了《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城建〔2012〕113號)、《關於開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示範項目工作的通知》(城建〔2013〕181號)、《關於印發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設計導則的通知》(城建〔2013〕192號)等文件,指導各地大力發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推動綠色出行。各地按照相關要求,不斷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體系,改善自行車騎行環境。如北京市完成了900公里自行車道治理,並修建開通了回龍觀至上地6.5公里的自行車專用道;成都市探索在地鐵站建設自行車立體停車庫,可停放200余輛車輛,有效緩解重點區域停車難問題;濟南市為便利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停放,新劃設2380個停車點位用於自行車停放。
三、完善配套制度,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營造更好氛圍。我部指導各地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因地制宜、創新施策,逐步建立相關法規制度體系,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法治化、規範化發展。北京市為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將其納入新出臺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調整範圍。上海、廈門等城市研究制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為開展行業監管提供法規保障。為有效破解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過量投放、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地方城市管理部門,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督促運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和停放管理。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有效維護通行秩序和城市環境。同時,積極推進基層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溝通,依法依規處理收存車輛,避免車輛資源浪費。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所提建議,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深入貫徹落實《指導意見》安排部署的各項政策措施,促進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規範健康發展。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繼續指導各地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車道建設工作,持續完善城市道路和基礎設施,提升慢行交通的網路化和通達性;同時,指導各地城市管理部門探索精細化執法模式,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在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的基礎上,依法保障運營企業合法權益。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