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建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加快完善有關政策法規釋放共用經濟發展潛力的提案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通過深入調研,分析了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管理政策在落地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參考價值。
網約車在改善乘客出行體驗,滿足乘客差異化、多樣化出行需求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其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難以有效保障等問題。近年來,我部高度重視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健康穩定發展,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和單位,採取一系列舉措,指導各地規範網約車發展,緩解群眾打車難問題,取得了階段成效。主要包括:一是強化頂層設計,制度體系更加完善。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60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兩個文件正式頒布實施。針對出租汽車行業屬地管理的特點,兩個文件明確了城市人民政府的管理主體責任,在具體車輛標準、駕駛員條件、運力規模調控和價格管理方式等方面賦予了地方自主權和政策空間。二是建立協同監管機制,部門聯動更加緊密。2018年7月,經國務院同意,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多個部門建立了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發揮各部門職能優勢,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改革步伐更加堅實。我部會同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深入調研,制定出臺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與監管、加強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加強網約車安全管理等7個配套政策文件,推進行業深化改革健康發展。四是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運力供給更加豐富。指導各地管理部門強化服務意識,簡化審批程式,為符合條件的車輛和人員辦理許可提供便利,督促平臺公司儘快清退不合規的車輛和人員。截至目前,全國有254個城市已發佈實施細則,120余家網約車平臺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各地共發放網約車駕駛員證超過118萬本、車輛運輸證超過63萬本。五是開展政策效果評估,檢視問題更加客觀。2018年12月,我部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出租汽車行業改革政策進行評估。評估認為,國家層面兩個文件發佈以來,國家各相關部門大力推動,絕大部分城市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在保持行業基本穩定的情況下,逐步規範了網約車發展,促進了巡遊車改革,改革總體進展較為順利,成效顯著。六是堅守發展底線,安全監督更加有力。中央網信辦開展移動應用程式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資訊保護專項治理,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推動建立個人資訊保護長效治理機制。市場監管總局積極暢通價格舉報途經,及時查處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危害市場公平競爭的價格違法行為。
針對您建議中提出的幾個問題,我們進行了認真研究,需要我們守住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進一步創新網約車監管方式,更好推動網約車健康發展。
對於您關心的專兼職分類管理問題。網約車提供的是公共客運服務,涉及社會和人身安全,本質上屬於出租汽車服務的一種形式。無論是對專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還是對兼職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在安全保障方面的底線要求應當是一致的。我部將積極會同相關部門,通過研究創新網約車保險政策、督促平臺公司承擔部分合規化成本、規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用工政策和工傷保險制度等方式,為促進網約車合規化進程創造積極條件。
對於您關心的規範各地網約車準入條件問題。按照《指導意見》規定“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車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充分發揮自主權和創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車行業發展實際的管理模式。”總體上看,各地已出臺的網約車實施細則,是結合當地城市功能定位、經濟發展水準、交通擁堵狀況制定的,特別是在車輛標準、駕駛員條件等方面所做出的具體規定,與國家改革政策要求的出租汽車“適度發展”定位和網約車“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發展原則是總體適應的,對於避免新老業態的同質化競爭和維護行業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我部印發《交通運輸部辦公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163號),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改革政策落地實施情況的持續跟蹤,適時對政策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合理設定網約車車輛標準,既要滿足乘客高品質、差異化出行需要,又要充分考慮當地實際消費能力,防止片面追求高檔化。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您提出的建議,對網約車等交通運輸新業態發展繼續按照“乘客為本、鼓勵創新、趨利避害、規範發展、包容審慎”的發展原則,充分發揮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作用,會同各有關部門不斷健全完善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健康規範發展和加強安全監管的法規制度,加強對地方改革推進情況的調研指導,推動地方對實施細則進行評估和優化完善,加快網約車合規化進程,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高品質發展,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求。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與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