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171號建議的答覆函

文號:交運建字〔2019〕46號

文號

交運建字〔2019〕46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19-02395

公開日期

2019年06月25日

主題詞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答覆函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建議提案復文公開

行業分類

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

公文類型

其他

劉錦蘭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城市共用單車管理的建議收悉。我部會同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您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發展中存在的亂停亂放、私藏破壞車輛、騎行場景受限等問題,提出了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體制、加大對文明使用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的宣傳、加強相關配套設施建設等建議,具有很強現實意義和工作參考價值。
  近年來,我部和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高度重視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積極採取工作舉措,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更好適應滿足人民群眾便捷、綠色出行服務需求。
  一、構建多方共治格局,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國家層面建立了由我部&&、相關部門參加的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同時指導各地建立相應聯合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新業態監管。同時,督促運營企業強化責任意識,加強線上線下服務能力,合理配備線下運維人員,加強車輛調度、停放和維護管理,加強用戶權益保障,全面提升服務能力。2019年1月,我部部署開展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傳教育專項行動,旨在提升交通參與者的文明出行理念和素質。我部新聞辦與百度合作開展“文明出行有我”大型網上簽名活動,利用新媒體形式發出倡議書,營造文明出行氛圍。
  二、政策標準先行,持續推動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2017年8月,我部會同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合理佈局慢行交通網路和自行車停車設施,將其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並與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相銜接。住房城鄉建設部先後印發《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城建〔2012〕113號)、《關於開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示範項目工作的通知》(城建〔2013〕181號)、《關於印發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設計導則的通知》(城建〔2013〕192號)等文件,指導各地大力發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推動綠色出行。2017年,公安部會同中央文明辦、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印發《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暢通提升行動計劃(2017—2020)》,部署各地加強非機動車道系統規劃和建設,合理設定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投放規模和停放站點,強化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通行和停放管理。各地按照相關要求,不斷完善慢行交通基礎設施體系,改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騎行環境。
  三、完善配套制度,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營造良好氛圍。我部指導各地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因地制宜、創新施策,逐步建立相關法規制度體系,推動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法治化、規範化發展。北京市為加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將其納入新出臺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調整範圍。上海、廈門等城市研究制定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為開展行業監管提供法規保障。為有效破解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過量投放、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地方城市管理部門,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督促運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和停放管理。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有效維護通行秩序和城市環境。同時,積極推進基層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加強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溝通,依法依規處理收存車輛,避免車輛資源浪費。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加快落實《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措施,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公安部將合理運用視頻偵查等手段,加大對盜竊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等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積極搭建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防盜防控宣傳平臺,廣泛宣傳非機動車通行和停靠法規,曝光亂行亂停典型交通違法和事故案例,引導用戶文明用車、安全騎行、規範停放。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繼續指導各地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車道建設工作,持續完善城市道路和基礎設施,提升慢行交通的網路化和通達性,創造自行車出行良好的硬環境。同時,進一步強化文明執法,探索精細化執法模式,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在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的基礎上,依法保障運營企業合法權益。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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