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惠英等4名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促進共用單車行業健康發展的建議收悉。我部會同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覆如下:
你們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系統分析了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俗稱共用單車)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城市慢行交通基礎設施薄弱、執法行為不文明等問題,特別是提出的合理佈局城市慢行系統、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行業執法行為等建議,非常中肯,我部和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認真研究借鑒。為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我部會同有關部門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增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2017年8月,我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等相關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17〕109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改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騎行環境、建立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加強社會共治等方面系統提出了鼓勵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政策,為增強行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創造良好政策環境。《指導意見》發佈後,各地加強落地實施,截至目前,已有北京、上海、石家莊、太原等63個城市出臺了實施意見和配套政策。2019年5月,我部和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交通運輸新業態用戶資金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5號),在有效防範用戶資金風險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押金和預付資金對企業運營的積極作用,基於包容審慎管理原則,提出了相關措施和要求。同時,支援運營企業通過精細化管理、充分發揮平臺流量效應和優化租車計價方式等措施,多渠道降本增效,提高自身造血能力。
二、持續推動完善城市慢行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自然資源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全面部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各地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及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原則,優化國土空間結構佈局。住房城鄉建設部先後制定了《關於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城建〔2012〕133號)、《關於加強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工作的指導意見》(建規〔2017〕59號)、《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GB50180—2018)等政策標準,對慢行交通網路和自行車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進行了明確,並要求各地結合老舊城區更新改造、建築新建和改擴建等,規劃建設地下停車場、立體停車樓,在適宜自行車騎行的地區構建連續的非機動車,配套設置居民非機動車停車場(庫)。各地按照相關要求,持續改善自行車騎行和停放環境,如長沙市2018年完成改建、新建自行車道488.46公里;深圳市2018年完成改建、新建自行車道200余公里,新建自行車停放設施8000余處。
三、強化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規範停放文明執法。為有效破解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過量投放、亂停亂放等突出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指導地方城市管理部門,按照《指導意見》要求,督促運營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合理配備線下服務團隊,加強車輛調度和停放管理。同時,加大巡查和執法力度,有效維護通行秩序和城市環境。針對你們反映部分城市存在粗暴收車、長期不歸還車輛等不文明執法行為,住房城鄉建設部積極推進基層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要求加強與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運營企業的溝通,依法依規處理收存車輛,避免車輛資源浪費。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各地加快落實《指導意見》提出的各項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舉措,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自然資源部將指導各地在國土空間規劃編制中,充分考慮城市出行需求,統籌安排自行車專用道等慢行交通建設用地佈局,推動形成綠色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繼續指導各地開展人行道凈化和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工作,持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礎設施,提升慢行交通的網路化和通達性,創造自行車出行良好的硬環境;同時,進一步督促各地城市管理部門強化文明執法,探索精細執法模式,依法依規開展相關工作,在維護車輛停放秩序的基礎上,依法保障運營企業合法權益。
感謝你們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交通運輸部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