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明電〔2020〕14號)有關要求,針對國內生産生活秩序恢復情況,階段性動態調整、精準優化防控措施,強化對各地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部修訂形成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區分級防控指南(第四版)》,重點調整了客運場站和交通運輸工具消毒、通風、留觀區設置、客運車輛空調使用等要求。請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指導客運場站運營單位、客運企業按照最新版指南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場站及交通運輸工具分區分級疫情防控要求,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分別負責制修訂。
交通運輸部
2020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