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疫情後加快公交發展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在建議中分析了疫情後城市公交發展存在的困難,闡述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重要意義,提出堅持公交優先不動搖、儘早出臺城市公交條例、公交場站土地綜合開發、支援新能源公交車發展等政策建議,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我們對此高度贊同,並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借鑒。
《國務院關於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發佈以來,國家確立了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戰略,注重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屬性,明確了支援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我部會同相關部門積極加強對地方的指導,推動各地城市公共交通發展水準穩步提升,重點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積極推進法治建設。研究起草了《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對城市公共交通規劃編制、設施建設、安全監管、資金投入等關鍵制度作出規定。2018年8月以來,配合司法部先後徵求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相關部門和部分城市公共交通企業的意見,並推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目前,已基本完成審核修改工作,並列入國務院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中擬制定、修訂的行政法規項目,我部將積極推動該條例儘快出臺。此外,我部頒佈施行了《城市公共汽車和電車客運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5號)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等部門規章,明確了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的基本制度和規範要求。我們認為,城市公共交通是為社會公眾提供基本出行服務的公益性事業和重大民生工程,政府應當予以全力支援,為此在《城市公共交通條例》和相關部門規章中,也對政府加大投入、建立補貼補償制度等予以了明確。
二是完善支援政策和制度。2019年9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交通強國建設綱要》,作出了“加強城市交通擁堵綜合治理,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勵引導綠色公交出行,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出行”“開展綠色出行行動,倡導綠色低碳出行理念”等決策部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開展綠色出行行動等決策部署,我部等十二部門和單位於2019年5月印發了《綠色出行行動計劃(2019—2022年)》,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20年7月印發了《綠色出行創建行動方案》,明確了開展綠色出行創建行動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推動各地不斷提升綠色出行服務水準。積極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修訂,明確城市公交企業購置的公共汽電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協調出臺延續免征公交站場土地使用稅優惠等支援政策。研究起草了《關於加快推進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的通知》(徵求意見稿),擬聯合自然資源部等單位印發,推動實現公共交通用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公共交通可持續發展能力。
三是開展國家公交都市建設。先後分三批在全國87個城市開展了國家公交都市示範工程建設,積極倡導公共交通引領城市發展模式,全面落實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目前,已有北京、南京、上海等14個城市通過驗收,被授予“國家公交都市建設示範城市”稱號,通過示範創建活動,各創建城市公共交通發展環境持續改善,公共交通機動化出行分擔率穩步提高,公共交通服務水準明顯提升。
四是加快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總體上看,交通運輸行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國新能源公交車達到40.9萬輛,已佔到公交車總量的59%。為支援新能源公交車等推廣應用,我部聯合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印發《關於完善城市公交車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5〕159號)、《關於印發<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交運發〔2015〕164號),加大財政支援力度,將油價補助與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數量掛鉤,並從中央財政對新能源公交車給予運營補貼。2019年5月,配合財政部等部門出臺《關於支援新能源公交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9〕213號),明確國家層面要加大支援力度,加快公交車新能源化,推動公交行業轉型升級,並將研究完善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貼政策,從2020年開始,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重點支援新能源公交車運營。
下一步,結合您的意見和建議,我部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推動《城市公共交通條例》頒布出臺,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綜合開發、新能源公交發展等政策,指導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發展支援政策,優化公共交通發展環境,提升公共交通發展水準,實現城市公共交通的可持續發展。
感謝您們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2794。
交通運輸部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