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號),進一步做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和培訓工作,提高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素質,保障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和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教學大綱》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教學計劃》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2007年發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和2005發佈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培訓教學計劃與教學大綱》同時廢止。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