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組織開展第二批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運函〔2021〕120號

文號

交運函〔2021〕120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21-00047

公開日期

2021年03月19日

主題詞

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其他

行業分類

城市公共交通運輸

公文類型

部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提升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交通運輸部決定在總結第一批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工作經驗基礎上,組織開展第二批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關於“開展城鄉交通一體化示範創建”的部署安排,繼續以縣級行政區為實施主體,推進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客運服務、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以點帶面提升城鄉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均等化水準,為全面推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提供典型經驗借鑒和模式參考,支撐引領現代鄉村産業體系構建,為促進城鄉融合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運輸服務保障。

二、創建內容

第二批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將重點聚焦客貨郵融合發展,著力推進“四個”融合。一是推進體制機制融合,構建交通運輸、郵政、供銷、商務等部門協同配合的體制機制。二是推進基礎設施融合,依託鄉鎮客運站、鄉鎮運輸服務站、物流站點、郵政服務點,構建佈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鄉鎮客貨郵綜合服務站點體系,實現多站合一、資源共用。三是推進運力資源融合,開通客貨郵合作線路,普及推廣農村客運車輛代運信件、郵件、包裹。四是推進運輸資訊融合,構建完善縣域城鄉運輸資訊平臺,實現農村客運、物流配送、郵政快遞等資訊共用對接。

此外,示範創建縣要對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水準自評估工作的通知》(交辦運函〔2019〕752號),認真評估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客運服務、貨運物流服務、發展環境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有針對性的改善舉措,補齊城鄉交通運輸發展短板。

三、申報條件

申報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創建的縣(區、市),原則上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具有較好發展基礎。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工作成效顯著,原則上示範創建縣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水準應達到AAAA級及以上水準(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革命老區縣可放寬至AAA級及以上),並在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銜接順暢、城鄉客運服務優質、城鄉物流覆蓋廣泛、客貨郵融合水準較高、城鄉交通運輸服務鄉村産業發展中的一方面或多方面處於省域領先水準。

(二)具備良好政策環境。縣級人民政府建立了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的有效工作機制,對推動城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銜接、客運服務和貨運物流服務一體化發展等方面有明確、穩定的扶持政策。

(三)具有良好社會基礎。人民群眾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認可度、支援度較高,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社會氛圍良好。

四、申報程式

第二批將啟動50個左右的縣(區、市)創建工作,申報工作按照縣級申請、省級審核、部級評審的程式開展。

(一)縣級申請。(2021年4月底前)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符合申報條件的縣(區、市)進行申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按照創建實施方案編制要求(見附件1),結合本地發展特點,對照創建要求,細化創建工作目標,認真組織編寫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創建實施方案,經地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同意後,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直轄市所屬縣(區、市)申報材料由縣(區、市)人民政府直接報送至直轄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二)省級審核。(2021年5月底前)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篩選出不超過2個擬推薦的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創建縣名單(2020年度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品質評估情況為“好”的省份推薦名額可不超過3個)。按推薦優先順序排序後,將示範創建縣推薦名單、推薦理由及實施方案報部。

(三)部級評審。(2021年6月底前)

部組織專家對縣(區、市)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研究確定第二批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創建縣名單。

五、創建時間安排

(一)實施階段。(2021年7月—2022年9月)

示範創建縣要按照申報實施方案,細化實化工作措施,落實配套政策,全面推進創建工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跟蹤督導,部將視各省份工作情況適時組織調研督導。

(二)驗收階段。(2022年10月—2022年12月)

在示範創建縣人民政府提出驗收申請的基礎上,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創建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出具評估推薦意見報部。部將組織對相關示範創建縣開展驗收,推廣創建形成的典型發展模式和成熟經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示範創建縣應加強領導,建立有關部門共同參與、各司其職、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示範創建工作動態管理,為示範創建提供組織保障。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意義,對示範工作給予政策支援。鼓勵各省份積極開展省級示範縣創建。

(二)完善支援政策。

部擬將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驗收結果納入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資金以獎代補支援普通國道和農村公路政策,作為以獎代補考核安排車購稅資金的重要依據。鼓勵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對全國或省級示範縣創建的資金支援,並在年度投資計劃中優先安排示範創建縣符合規劃的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本級人民政府的支援,建立完善示範創建縣用地、資金、財稅扶持等方面的配套支援政策。各示範創建縣要加大對客貨郵融合、城鄉客運公交化改造、城鄉運輸資訊平臺建設等方面的支援力度。

(三)加強監督指導。

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示範創建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及時掌握本轄區內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示範創建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示範工作取得實效。各示範創建縣要及時對實施情況進行總結,2021年12月15日前形成示範創建中期報告,經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後報部(格式見附件2)。

(四)加強經驗推廣。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縣創建工作的宣傳報道,及時總結推廣典型經驗,營造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799、65292722(傳真),ysskyc@mot.gov.cn(電子郵箱)。

附件:1.創建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2.示範創建中期報告格式要求

交通運輸部

2021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佈)

附件1

創建實施方案編制要求

申報縣(區、市)創建實施方案應當包括縣級人民政府申請、示範縣創建實施計劃。

一、縣級人民政府申請

申報縣(區、市)經濟社會和城鄉交通運輸發展情況簡介,闡述創建示範縣的意義、示範性、創建優勢等。

二、示範縣創建實施計劃

包括創建基礎、創建思路及目標、創建任務、保障措施等。

(一)創建基礎。

申報縣(區、市)經濟社會和城鄉交通運輸發展情況簡介,闡述創建示範縣的意義、示範性、創建優勢、工作基礎等。

(二)創建思路及目標。

明確創建總體思路和原則,提出創建目標和具體指標。創建思路應體現當地特色,創建目標應儘量定量化。

(三)創建任務。

對照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重點圍繞客貨郵融合發展,明確基礎設施、客運服務、貨運物流服務、發展環境等方面的具體創建任務,列明重點支撐項目,明確進度和資金安排。

(四)保障措施。

明確開展示範創建工作配套的組織保障、政策扶持、資金籌措、強化監管、宣傳推廣等方面措施。

附件2

示範創建中期報告格式要求

一、創建工作總體情況。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水準概況,開展的主要工作,主要成效等。

二、目標完成情況。對照實施方案中確定的目標值,評估當前創建目標完成情況。

三、主要經驗做法。開展示範創建過程中採取的創新性政策舉措,支撐現代鄉村産業體系構建、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方面取得的效果、典型案例等。

四、任務完成情況。對照《實施方案》中確定的任務和重點工程,逐一評估完成比例;對於時序進度較慢的任務要重點説明情況。

五、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梳理示範縣創建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六、後續工作安排。

抄送:部綜合規劃司、財務審計司、公路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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