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申報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辦運函〔2021〕2122號

文號

交辦運函〔2021〕2122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9/2022-00002

公開日期

2022年01月05日

主題詞

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申報

機構分類

運輸服務司

主題分類

環境保護與節能減排

行業分類

道路貨物運輸

公文類型

部辦公廳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決策部署,推進城市貨運配送綠色低碳、集約高效發展,加快交通強國建設,按照《綜合運輸服務“十四五”發展規劃》有關工作安排,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決定在“十四五”期持續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創建工作。現就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第三批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繼續以城市為組織主體,以建設“集約、高效、綠色、智慧”的城市貨運配送服務體系為目標,加快推進城市貨運配送網路節點佈局、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廣應用、運輸組織模式創新、便利通行政策落地、資訊資源交互共用,為打造集約高效的現代物流體系,推動城市貨運配送綠色化、集約化轉型提供經驗借鑒和模式參考。

二、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申報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的城市,原則上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城市規模。地級及以上城市,優先考慮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

2.區位條件。優先支援《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中確定的國家綜合交通樞紐城市。

3.物流基礎。城市物流需求旺盛,貨運樞紐站場等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物流資訊化水準較高,城市配送、多式聯運、甩挂運輸、冷鏈物流等重點領域基礎條件較好、發展潛力大。

4.政策環境。城市人民政府及相關管理部門對推動城市物流配送發展、新能源配送車輛推廣、貨運配送便利通行、培育龍頭骨幹企業等方面有針對性強的支援政策。

(二)優先支援方向。

1.服務支撐國家重大戰略實施。能夠較好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實施。鼓勵毗鄰城市聯合申報,支援城市群、都市圈貨運配送統籌佈局、一體化發展,更好服務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

2.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成效顯著。優先支援城市配送車輛清潔化、標準化、專業化發展成效明顯的項目。鼓勵城市制定貨運配送車輛電動化替代,電力、氫燃料、液化天然氣動力重型貨運車輛推廣等計劃,並從車輛購置、運營、路權保障及充換電、加氫、加氣配套設施等方面建立有效的支援政策體系。

3.貨運配送組織模式創新發展。優先支援創新發展綠色低碳、集約高效配送模式的項目。鼓勵利用城市鐵路站場、城區老碼頭等開展生産生活物資“外集內配”“水陸聯運”等聯運模式,鼓勵發展幹線多式聯運、甩挂運輸與末端配送高效銜接的組織模式,鼓勵發展共同配送、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等等集約化配送模式,鼓勵開展週轉箱(筐)、托盤、快遞箱等標準化物流單元迴圈共用。

4.便利貨車通行政策科學有效。優先支援優化改進城市配送貨車便利通行政策的項目。合理設定貨車禁限行時段、路段,充分利用夜間等時段為配送貨車預留時間窗口、開放通行權,引導貨車在允許通行的時段完成配送工作。採取網上核發貨車通行碼、通行證等方式,保障配送時效性強確需在禁限行時段、路段通行的需求。進一步放寬配送貨車通行噸位限制,支援為新能源貨車、冷藏保溫車提供更大通行便利。

5.城市配送基礎設施健全完善。優先支援以公共貨運樞紐(綜合物流園區)、公共配送中心、末端共同配送網點為支撐配送網路的項目。鼓勵構建有機銜接、層次分明的配送體系,從源頭減少中心城區貨車流量。堅持路外停車為主、路內停車為輔,鼓勵在商業區、居民區等區域規劃設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車和裝卸場地,便利車輛停車裝卸。支援在居住社區、餐飲集中區等配送貨車臨時停車需求較大但停車資源不足的區域,合理施劃貨車限時停車位。

6.貨運配送公共資訊平臺智慧高效。優先支援建設城市貨運配送公共資訊平臺的項目,能夠實現針對城市配送車輛動態運作、貨運配送企業服務品質考核、城市通行管理、公共停靠車位和裝卸場地位置查詢等方面,開展資訊互聯、部門協同、數字監管、精準服務、綜合治理。

三、時間安排

(一)城市申報(2022年3月底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公安、商務部門組織本省份各有關城市進行申報。符合申報條件的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實施方案編制要點(附件1),結合城市發展特點,認真組織編寫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實施方案,報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抄送省級公安、商務部門。

(二)省級推薦(2022年4月底前)。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公安、商務部門對申報城市材料進行審核,形成審核報告,並按照推薦的優先順序排序後,填寫《XXX省(區、市)申報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情況匯總表》(附件2),于2022年4月30日前將相關材料報交通運輸部,申報城市名額不限制。

(三)部級評審(2022年6月底前)。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商務部組織專家對審核報告和城市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創建城市,並聯合公佈創建城市名單。

(四)組織實施(2022年7月—2025年6月)。城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按照申報的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創建任務,落實相關配套政策,並按照有關要求做好動態評估、數據報送等工作。交通運輸部會同公安部、商務部組織開展工作督導、年度評估、經驗交流和考核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示範城市所在省級交通運輸、公安、商務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發展的重要意義,對示範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援。示範城市人民政府應加強領導和統籌,建立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協調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具體職責、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強化動態管理和績效考核,為示範工程創建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二)加大政策支援。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商務部將根據各自職責,加強部門協調和政策推進,支援示範工程建設。創建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爭取省級和城市財政資金支援,加大對示範工程中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公共資訊平臺建設、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推廣、企業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方面支援力度。

(三)做好組織實施。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會同公安、商務部門,加強對示範工作過程監督管理,按照“邊示範、邊總結、邊推廣”的思路,抓好示範創建、績效評估和經驗推廣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示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示範工作取得實效。

聯繫方式: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3432,wuwei@mot.gov.cn(郵箱)。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2021年12月28日

  1. 附件1 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實施方案編制指南.doc

  2. 附件2 XXX省(區、市)申報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範工程情況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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