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廣河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加強異地營運大貨車安全管理的建議收悉,結合公安部的意見,現答覆如下:
您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現狀,系統分析異地營運大貨車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了建立全國統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平臺、建立跨地區聯防聯控機制等建議,對於加強異地營運貨車安全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準具有重要現實意義。我部將積極會同公安部等部門,認真研究吸納。
道路貨運作業開放時間早、開放程度高,是吸納就業、支撐經濟發展的重要領域。但同時,由於貨車流動性強、運輸強度大,部分司機安全意識不強,違法違規較多,安全隱患突出,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點和難點。我部高度重視營運貨車安全監管工作,積極會同公安、工業和資訊化、市場監管等部門,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性採取措施,持續提升道路貨運作業安全發展水準。
一、加快推進執法系統建設,不斷提升綜合執法效能和規範化水準
我部緊緊圍繞強化執法隊伍管理、推進執法數據共用,採取部省共建方式,積極推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資訊系統建設。該系統覆蓋執法人員管理、執法案件辦理、法治政府部門建設評價等內容,並將通過交通運輸數據資源交換共用與開放應用平臺,推進實現道路運輸營運車輛、道路運政從業人員、船員海員證和船舶等數據資訊的對接共用。目前,部級系統已經上線試運作。
二、積極推動資訊共用共用,構建跨區域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
2020年,我部會同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印發了《關於深入推進道路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道路運輸安全協同監管的通知》(交運發〔2020〕116號),指導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加快推進監管系統對接,圍繞道路運輸經營主體、運輸車輛、從業人員三個核心要素,推動形成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資訊共用與聯動機制,為實現數字監管、精準監管、源頭監管、協同監管、綜合監管奠定了基礎。2021年,我部向國務院報送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送審稿)》,明確交通運輸、工業和資訊化、公安、市場監管、網信等部門應建立資訊共用和聯合監管機制,加強電子證照數據共用應用,實現道路運輸經營者、從業人員、運輸車輛等資訊互聯互通,加強道路運輸違法行為聯合監管。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夯實貨運作業安全基礎
2018年,甘肅蘭州“11·03”、湖南衡陽“6·29”等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我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和部門“三定”職責,組織制定了營運貨車安全技術條件系列標準,印發《道路運輸達標車輛核查工作規範》,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貨車安全配置進行實車核查,從源頭上提升營運貨車本質安全水準。針對貨車司機違法違規駕駛、應急操作不當導致事故多發的問題,編制印發《道路運輸駕駛員應急駕駛操作指南(試行)》,提出了14個典型場景的應急處置要領、注意事項,不斷提升駕駛員突發情況應急處置能力。為加強貨車“三超一疲勞”等重點違法行為治理,公安部&&部署開展了超限超載“百日會戰”聯合整治行動,不斷強化源頭聯治、路面聯勤、應急聯處、宣傳聯動,有效遏制了貨車肇事肇禍導致群死群傷事故多發的勢頭。
四、加快推動治理方式創新,探索形成違規貨車聯合懲戒機制
我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修訂發佈了《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加強貨運車輛運作監管,對涉嫌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行為進行自動報警、實時提醒糾正,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建立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抽查通報制度,定期通報抽查結果,並抄告公安部,加大對違法違規多發貨車的重點監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送審稿)》中,要求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信用管理,建立信用評價制度,實施分類分級管理,對信用評價結果不合格企業實施重點跟蹤,落實差異化管控舉措。公安部&&部署了重點運輸企業交通安全風險評價工作,在甘肅、青海等地開展試點,對重點運輸企業及所屬機動車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並動態更新高風險機動車布控庫,將源頭管理混亂、交通事故多發的高風險運輸企業所屬車輛納入高風險機動車布控庫管理,引導路面執勤警力實施精準有效管控。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吸納您所提建議,會同公安、工業和資訊化、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遠近結合、標本兼職,精準高效、綜合治理”原則,進一步加強營運貨車特別是異地營運貨車的安全監管,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一是持續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綜合管理資訊系統推廣應用,加快部省系統聯網,推進更大範圍數據共用和應用,推動執法案件全流程網上辦理,提升行業執法效能和水準。二是進一步優化完善道路貨運車輛跨區域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加強資訊資源共用共用,同時加快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修訂出臺,為加強貨運車輛協同監管提供法治保障。三是持續推進貨車超載超限治理,聯合公安部深入推進治理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指導各地優化治超聯合執法工作模式和執法流程,健全資訊數據共用機制,進一步強化貨運企業和裝載企業源頭治理。四是進一步優化完善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控管理制度,不斷深化貨運車輛動態監管數據應用,強化與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的協同聯動,進一步提高貨車動態監控數據跨地區、跨部門實時共用效率,為加強區域聯合監管、強化部門協同精準治理提供有效支撐。
感謝您對交通運輸事業的關心和支援。
聯繫單位及電話: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010-65292753。
交通運輸部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