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軍隊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道路客運領域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交通運輸部、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研究決定,《交通運輸部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關於保障道路客運領域軍人依法優先出行權益有關事項的通知》(交運發〔2018〕145號)有效期屆滿後繼續實施。現予以公告。
交通運輸部 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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