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研究決定,延長《網路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交運規〔2019〕12號)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現予以公告。
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23年12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相關政策解讀:《交通運輸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網路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有效期的公告》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