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部屬各單位,有關中央交通運輸企業:
為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做好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宣傳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做好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宣傳的通知》(文明辦函〔2014〕9號),對做好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的社會宣傳工作作出了具體部署,要求各有關行業積極配合3月中下旬起中央主要媒體及網站的集中宣傳活動,同步做好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的社會宣傳工作。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及有關中央交通運輸企業高度重視並做好部署,要求本轄區內各單位結合自身工作特點,設計製作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宣傳品,在車站、碼頭、口岸、交通運輸工具等旅客集中場所擺放、發放,或通過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大力營造文明旅遊的良好氛圍。文明旅遊提醒語宣傳片、公益廣告,可結合實際製作或從國家旅遊局官方網站下載。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反饋。
聯繫人:李佔川、馬國棟
電 話:010-65292607 010-65293753
傳 真:010-65292608
郵 箱:jtbxwb@126.com
附件:文明旅遊十大提醒語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