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推進長江航運科學發展的若干意見

文號:交政研發〔2015〕199號

文號

交政研發〔2015〕199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2/2015-00072

公開日期

2015年12月27日

主題詞

長江航運;科學發展;意見

機構分類

政策研究室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文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及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交通運輸廳(局、委),有關交通運輸企業,部管各社團,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駐部監察局:
    長江航運具有運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的綜合比較優勢。推進長江航運發展,使黃金水道真正發揮“黃金作用”,是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關鍵,是構築綜合立體交通走廊的核心,是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擴大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支撐。近年來,長江航運持續快速發展,基礎設施條件顯著改善,運輸服務水準大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明顯提高,在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愈來愈重要的作用。同時也應看到,當前長江航道仍然存在瓶頸制約,干支聯動能力不強,航運與其他運輸方式銜接仍然不暢,安全生産基礎仍不牢固,管理體制機制亟需完善,這些問題影響和制約了長江航運潛力和優勢的發揮。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依託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快推進長江航運科學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1.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以“四個全面”戰略佈局為統領,以解決制約長江航運發展的突出問題為導向,以提升長江航運服務水準和治理能力為根本,堅持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用發展,著力改善通航條件,著力提高運輸服務品質和效益,著力強化安全管理,著力完善發展體制機制,促進長江航運持續健康發展,努力打造水脈暢通、功能完備的長江黃金水道,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堅實支撐。
    2.基本原則。
    夯實基礎,協同推進。堅持打基礎、利長遠,聚焦制約長江航運發展的突出問題,統籌推進,綜合施策,促進航道、港口、船舶、船員等航運要素協調發展,全面提升長江航運發展水準。
    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發揮市場在長江航運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加快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航運市場體系。切實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簡政放權,發揮法規、規劃和政策的引導作用,為長江航運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堅持深化改革,堅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促進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和管理創新,不斷增強長江航運發展的動力和活力。
    安全第一,服務民生。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以促進民生改善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並落實嚴格的安全監管和品質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長江航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便利性,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眾。
    3.發展目標。到“十三五”末或更長一個時期,基本建成平安、暢通、高效、綠色的現代長江航運體系,有力支撐長江經濟帶發展。
    ——航道通航條件顯著改善。長江黃金水道瓶頸制約基本消除,長江幹線航道高標準貫通,基本建成長江水系1.14萬公里高等級航道,航道高等級化水準全面提升。運輸船舶標準化、大型化、專業化水準顯著提高,長江幹線船型標準化率達85%以上。
    ——港口佈局和功能結構明顯優化。港口專業化、集約化、現代化程度顯著提升,現代航運中心建設成效顯著,港口的輻射帶動作用更加突出,區域港口一體化格局基本形成。
    ——航運安全保障能力切實提升。航運安全生産企業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責任有效落實,突發事件處置能力顯著提升,形成更加成熟高效的安全監管體系和應急救助體系,基本達到航運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
    ——航運管理體制機制更加完善。集中統一、運轉高效、協調有序的長江航運作政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基本形成,長江航務管理局在長江航運發展中的統籌作用更加突出,長江航運現代管理能力明顯提高。
    二、提升航道通過能力,打造全流域黃金水道
    堅持“深下游、暢中游、延上游、通支流”總體思路,推進實施長江水系“聯通、聯網、聯運”工程,整治改善幹線航道,貫通提級支線航道,促進干支緊密聯通、區域有機聯網、江海直達聯運,實現長江航道網路提質增效,切實把全流域打造成黃金水道。
    4.加快幹線航道系統治理。圍繞破解航道瓶頸制約問題,修編《長江幹線航道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幹線航道標準尺度,進一步提升幹線航道通航能力。加快推進航道整治工程建設,全面建成長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保障長江口深水航道穩定運作;完成荊江航道整治工程,穩步推進宜昌至武漢段、武漢至安慶段航道整治工程;加快提升宜賓至重慶航道等級,積極推進水富至宜賓航道整治工程。著力提升三峽樞紐通過能力,挖掘既有船閘潛力,積極推進三峽樞紐水運新通道和葛洲壩樞紐船閘配套擴能改造工程建設。
    5.統籌推進支線高等級航道建設。圍繞解決支線“不暢”問題,積極推進航道整治和梯級渠化,提升支線航道等級,加快推進支線與幹線航道的緊密聯通。加快推進岷江、信江、嘉陵江、烏江、湘江、沅水、漢江、贛江、合裕線等航道建設,基本建成長江水系主要支線高等級航道。加快實施京杭運河航道整治和船閘擴能改造,努力打造高效暢通的南北水運大通道。統籌推進長江三角洲高等級航道網建設,實施引江濟淮通航工程,充分發揮區域航道聯網的優勢。
    6.加強航道保護和管理養護。依法加強航道資源保護和綜合利用,進一步完善航道維護技術規範體系和考核體系,提高航道養護能力和技術水準。加快航道養護配套設施設備建設,探索市場化航道疏浚養護模式。深化與水利等部門的合作,協同加大對非法採砂監管和懲治力度,維護長江河勢和航道穩定。合理佈局過江通道,科學確定跨江橋梁通航標準,積極推進鐵路、公路、城市交通合併過江。推動建立長江上中游干支線水庫群聯合調度運作機制,切實保障船舶通航要求。加大數字航道、長江電子航道圖等航道資訊和數據資源的整合應用,建立全面感知、廣泛互聯、深度融合、機制完善的智慧航道技術體系。
    三、推進港口轉型升級,打造專業化集約化現代化港區
    堅持“專業化、集約化、現代化”發展方向,推進實施港口“整合、聯合、融合”工程,促進港口資源整合、港口互動聯合、港城深度融合,推動港口加快轉型升級,不斷提高發展品質和效益,提升競爭力。
    7.加強港口資源整合。加強港口統籌佈局,推進港口專業化和集約化發展,形成佈局合理、功能協調、運作有序的現代化港口群。開展區域港口發展一體化改革試點,推進江蘇沿江港口、寧波—舟山港等一體化發展,促進港口碼頭、岸線、航線等資源有效整合。開展長江港口岸線資源普查,推進岸線資源集約利用。加快推進公共錨地和待閘錨地建設,合理設置長江幹線石油及化學品船舶錨地、洗艙基地,提高使用效率。
    8.加強港口互動聯合。加強港口間分工協作和運營聯合,實現優勢互補,形成上、中、下游港口良性互動發展新格局。加強沿江港口與沿海港口協作,完善集裝箱、鐵礦石、煤炭、汽車滾裝及江海轉机運輸系統。鼓勵大型港航企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以資本、技術、管理等為紐帶,推進跨區域兼併、重組或聯盟合作,不斷做大做強,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碼頭運營商。
    9.推進港城融合發展。加強港區規劃與産業發展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有效銜接和融合,促進港口與沿江開發區、物流園區等協調發展。統籌推進新港區開發和老港區改造,進一步發揮港口對城市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圍繞完善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加強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以航運中心和主要港口為重點,加快鐵路、高等級公路等與重要港區的連接線建設,有效解決“最後一公里”問題。充分發揮港口樞紐作用,大力發展鐵水聯運、江海聯運、水水轉机,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以港聚産、以港興城,帶動城市加快發展。
    四、加快航運結構調整,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水準
    加快航運結構調整,積極推進“船型標準化、企業規模化、船員專業化”建設,培育壯大航運市場主體,創新航運經營模式、服務形式和管理方式,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航運市場,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水準。
    10.繼續實施船型標準化。完善內河標準船型體系,大幅提高內河船型標準化率。完善內河運輸船舶標準船型指標體系動態調整機制,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航運市場。綜合應用經濟、技術、行政等措施,鼓勵不滿足現行船檢規範的客船、老舊運輸船舶提前退出市場。積極推廣三峽船型和江海直達船型,鼓勵發展節能環保船舶。堅持安全第一,嚴格按規定使用專業化船舶運輸危險品,合理選擇干支直達船型和水網地區標準化船型。
    11.推動航運企業規模化發展。完善長江幹線客運、液貨危險品運輸市場準入制度,合理調控經營主體和船舶運力。支援航運企業兼併重組,培育一批服務水準高、市場競爭力強的航運龍頭企業,推動航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促進港航企業與鐵路、公路、航空運輸企業深化合作,積極培育多式聯運經營主體。鼓勵航運企業與港口、貨主探索創新合作模式,提高發展品質效益。加強航運市場資訊發佈,引導企業合理投放船舶運力。
    12.建設專業化船員隊伍。全面深入推進內河船員管理改革,制定完善相關扶持政策,著力打造一支數量適應、結構合理、能力適任的專業化船員隊伍。完善內河船員培訓、考試、發證體系,強化船員實際操作能力培訓,提高船員業務技能和綜合素質。推動形成“運作規範、流動有序、誠信自律”的內河船員市場體系,引導船員有序流動,保障船員合法權益。
    13.加快發展現代航運服務。加快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武漢長江中游航運中心、重慶長江上游航運中心和南京區域性航運物流中心建設,推進舟山江海聯運中心建設,促進航運服務業要素集聚,提升現代航運服務整體水準。推進“網際網路+航運”發展,充分利用移動網際網路、物聯網、大數據等資訊技術,推動航運服務模式變革。加快發展航運交易、金融、保險、海事仲裁等服務,不斷創新服務內容。深化大數據在長江航運服務中的創新應用,提升航運服務品質。
五、加強航運安全管理,建設平安長江
堅持“完善制度、強化責任、加強管理、嚴格監管”,推進實施“平安長江”工程,夯實安全基礎,健全完善安全管理體系,積極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共治的格局,不斷提升長江航運安全的管理水準和保障能力。
    14.完善安全監管體系。科學界定長江航運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監管職責,制定責任清單,推動安全監管責任有效落實。完善安全生産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加強對重點企業、重點船舶的監督檢查、暗查暗訪,對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切實加強對港口危化品罐區、庫場監管,配齊專業監管力量。推進船舶導航、遇險自動報警、監控指揮系統等設施建設,推動中央和地方管轄水域水上安全監管資訊的互聯互通,加強客船、液貨危險品船航行的動態跟蹤和監管。優化整合長江幹線渡口渡線,加強渡運安全管理。
    15.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安全生産法》,督促長江港航企業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和主體責任,加大培訓和投入,加強日常管理,健全並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推進企業安全生産標準化建設,加強對企業達標分級分類管理。加強企業安全生産誠信建設,促進企業依法誠信經營。加強職業資格管理,完善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夯實企業安全生産基礎。
    16.完善應急救助體系。按照“統一領導、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專兼結合、軍地結合”的原則,完善長江幹線水上應急救助指揮體系,加強各方應急預案的有效銜接。合理佈局和加強應急救助力量,有效整合港航、海事、航道、公安等水上力量,推進巡航救助一體化。加強水上搜救、航道搶通、搶險打撈、治安防控、消防監督和防污染等能力建設,在三峽庫區等核心區域合理配備大型專業化船舶設備。加快長江水上應急救助專業人才的培養,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力量和應急救助志願者作用,形成專兼結合的水上應急救助隊伍。加強與氣象等部門合作,完善長江等重點水域預報預警資訊發佈辦法,提高預警針對性和實效性。
    六、推進航運綠色發展,建設美麗長江
    堅持“法規推動、市場帶動、技術驅動”,推進實施“美麗長江”工程,加強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節能減排和生態保護,推動形成航運綠色發展方式,更好服務於長江經濟帶綠色生態廊道建設。
    17.全面推進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加快制修訂長江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相關法規和標準,強化制度約束,切實提高船舶與港口污染防治水準。加快淘汰污染物排放不達標的船舶,規範船舶水上拆解行為。實施嚴格的長江水系船舶排放控制,推進設立長三角等水域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區。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機制,推動港口、船舶修造廠建設污染物接收設施。加強港口、船舶污染物監測體系建設,嚴厲打擊偷排、亂排。完善長江水上交通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提升油品、化學品泄漏應急處置能力。
    18.強化節能技術和清潔能源的應用。完善清潔能源應用的行業標準和扶持政策,積極推廣節能與清潔能源運輸裝備和機械設備,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技術落後的港口機械和老舊船舶。加強LNG、太陽能等清潔能源的推廣應用,重點做好LNG動力船舶的開發與推廣,穩步推進LNG加注站點佈局規劃與建設。完善港口建設船舶使用岸電的相關政策和標準,引導靠港船舶使用岸電。
    19.推進生態航道建設。注重把生態環保理念融入到航道建設、養護全過程,促進航道綠色發展。實施航道建設生態示範工程,積極推進生態護岸、生態修復等工程建設。提高疏浚施工、吹填水準,促進航道維護和航道工程疏浚土綜合有益利用。
    七、完善航運管理體制機制,提升長江航運治理能力
    堅持“強化統籌、深化聯動、優化合作”,改革完善長江航運作政管理體制機制,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不斷提升長江航運現代治理能力。
    20.改革完善航運管理體制。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推進長江航運作政管理體制改革,著力厘清職責、理順關係,構建部省聯動、集中統一、運轉高效的管理體制,提升管理效能和服務水準。推進長江航道局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實現政事企分開。推進長江海事局政事分開,進一步理順長江通信和長江引航管理體制。推動從國家層面明確三峽通航建築物運作管理體制。
    21.建立健全航運協調機制。建立推動長江經濟帶交通運輸發展部省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協調解決長江航運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長江航運多層次、常態化協調機制,加強跨區域、跨部門溝通協作,進一步形成長江航運發展合力。
    22.推進航運綜合執法改革。按照中央關於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要求,推進長江水上綜合執法改革,整合航道、海事、通信等行政執法職能,建立長江航運綜合執法體制,發揮長江航運作政執法綜合效能。
    23.發揮長江航務管理局的統籌作用。進一步發揮長江航務管理局作為部派出機構的作用,強化長江航務管理局對長江航運事務的統籌管理。強化長江航務管理局參與長江航運發展的宏觀政策、法律法規、規劃標準研究制定以及重大事項審批和協調,強化長江航務管理局對長江海事局、長江航道局、長江航運公安局、長江通信管理局、長江三峽通航管理局等所屬單位的管理。
    24.加強長航系統黨的建設。長航系統各級黨組織要按照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健全黨建工作責任制,確保各項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到位。堅持從嚴管理幹部,加強黨員幹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和綜合考核評價,切實推進幹部能上能下。圍繞反對“四風”,加強和改進作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幹事創業的社會氛圍。推進預防腐敗制度和機制建設,強化對權力運作的監督和制約。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嚴明黨的紀律規矩,加強責任追究和監督執紀問責,努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八、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形成推進長江航運發展的合力
    25.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事項,切實減少長江航運建設投資、生産經營活動等審批,減少資質資格許可,激發長江航運市場活力。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推進網上辦理和窗口集中辦理,實現審批、管理、監督相分離。推進港口收費改革,規範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加強航運市場監管,建立健全航運信用體系,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航運市場。
    26.完善法規標準體系。推動制訂完善《航道法》配套法規體系,研究修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制訂出臺水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管理等規定。加快推進航運港口相關法規的立改廢工作。制定出臺多式聯運標準規範,完善運輸裝備技術標準體系。對標發達國家內河船舶檢驗技術標準,修訂完善我國內河客船、渡船、危險品船、江海直達船和船閘安全技術標準。完善內河港口危化品罐區(儲罐)、庫(堆)場、碼頭相關安全技術標準。
    27.加大政策支援力度。發揮財稅政策支援作用,加大財政資金對長江航運的投入,推動運力結構調整、節能減排和運輸效能提升。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進一步鼓勵社會資本投資長江航運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長江航道維護的投入,定期組織開展全國航道資源保護與管理養護監督檢查。借鑒內河航運業發達國家經驗,研究完善涉及內河航運的政策措施。
    28.切實抓好任務落實。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推進長江航運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加大支援力度,共同形成推進長江航運發展的合力。沿江各省市交通運輸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研究出臺有針對性的支援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交通運輸部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各負其責,認真抓好任務的落實,確保取得實效。

交通運輸部
2015年12月23日

相關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