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國家郵政局辦公室,中國遠洋海運、招商局、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為推動交通運輸行業持續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升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水準,深入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促進行業職工素質和行業文明程度不斷提升,充分展示行業文明單位創建成果。根據《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表彰規定》(交政法發〔2010〕97號,以下簡稱《規定》),今年將評選表彰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同時對2014-2015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進行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項目和評選名額
(一)評選項目。
1.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
2.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示範窗口。
3.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職工標兵。
4.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
(二)評選名額。
擬評選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420個,其中文明單位200個,文明示範窗口220個;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305名,其中文明職工標兵210名,先進工作者95名。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二、推薦範圍
(一)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推薦對象:交通運輸行業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實行獨立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交通運輸企業、事業單位。
(二)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示範窗口推薦對象:交通運輸行業直接面向社會為群眾服務的窗口單位。
(三)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職工標兵推薦對象: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的在職幹部職工。
(四)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推薦對象: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企業事業單位工作在行業精神文明建設一線的人員,包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主管領導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機構負責人、工作人員。
三、推薦標準
評選推薦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評選標準、條件,堅持以德為先、突出功績導向的原則,擇優推薦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思想政治教育、核心價值踐行、行業文明創建、文化建設示範和宣傳輿論引導”等“五大工程”建設全面發展,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突出,職工素質和行業文明程度較高,工作業績一流,社會形象良好,行業內具有典型示範引領作用的單位和個人。
對出現下列“一票否決”問題的單位和個人,一概不予推薦:
1.單位領導成員中有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被查處。
2.單位或單位法人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被列入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
3.員工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員工不超過500人的單位,有3人(含)以上被追究刑事責任;員工超過500人的單位,有5‰(含)以上的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
4.發生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
5.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滑坡嚴重,失去示範引領作用。
6.被地市級以上媒體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經查情況屬實。
四、評選程式和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把評選推薦工作作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具體實踐,作為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的重要抓手。緊密結合“學樹建創”活動、“愛崗敬業 明禮誠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實踐、學雷鋒志願服務、誠實守信教育、文明出境遊等文明創建活動的開展,使評選表彰工作成為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提高水準、建設交通強國的強大推動力。
(二)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公開透明、嚴謹有序,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逐級審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推薦,實行所在單位、上級推薦單位和交通運輸部三級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堅持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推薦人選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努力工作的同志傾斜。原則上副司局級或相當於副司局級以上單位和個人不參加評選(事跡特別突出、模範&&作用特別顯著的例外),先進工作者評選中處級幹部比例控制在分配名額總數的20%。
(四)嚴格履行推薦程式,平等參選。建立推薦評選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所有候選集體和個人平等參選,堅決杜絕弱勢陪選、戴帽推薦。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對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定程式選拔推薦,以及在評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單位,經查實後撤銷其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並取消該單位下一屆參加評選資格。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負責本系統的組織評選推薦工作。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組織評選推薦工作。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中國船級社及其他京外部直屬單位、中央有關交通運輸企業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組織評選推薦工作。交通運輸部直屬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含社團組織)的組織評選推薦工作。
(五)嚴肅評選紀律要求。堅決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嚴禁違紀違法行為。
五、申報材料要求
(一)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申報推薦。
申報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按照《規定》要求認真填寫《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申報表》(附件2)、《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職工標兵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申報表》(附件3),由推薦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各推薦單位匯總填寫《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匯總表》(附件4),並提交推薦報告。
(二)2014-2015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
各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先進集體所在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所屬系統、單位填寫《2014-2015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表》(附件5)並報部。部將在各單位復查基礎上進行復核認定,並予以公佈。因機構改革撤銷、合併、更名的,按照《規定》第二十八條要求報部備案。
請各推薦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程式,精心組織好推薦工作。2018年6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復核材料報部(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所有報送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列印,一式2份,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提交掃描電子文檔。
電話:010-65293459、65293460
電子郵箱:jtbwmb@126.com
附件:1.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申報表
3.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職工標兵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工作者申報表
4.2016-2017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匯總表
5.2014-2015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