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國家鐵路局綜合司、中國民用航空局綜合司、國家郵政局辦公室,中國遠洋海運、招商局、中國交通建設集團,部管各社團,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根據中央文明委《關於深化新時代文明單位創建工作的意見》要求,為進一步做好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創建工作,今年將組織開展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創建工作,同時對2018—2019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進行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刻認識“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胸懷“國之大者”,突出迎接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工作主線,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大力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積極培育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著力深化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充分展示行業文明單位創建成果,積極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努力當好中國現代化的開路先鋒提供堅強思想保證、強大精神力量、豐潤道德滋養。
二、創建項目和名額
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共200個;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示範窗口,共220個。具體名額分配見附件1。
三、推薦範圍
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推薦對象:交通運輸行業各級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實行獨立核算、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交通運輸企業、事業單位。
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示範窗口推薦對象:交通運輸行業直接面向社會提供服務的窗口單位。
四、推薦標準
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交通精神,推動交通運輸行業宣傳思想文化工作全面發展,精神文明建設成效突出,工作業績一流,職工素質和行業文明程度高,社會形象良好,行業內具有示範引領作用。
對出現下列問題的單位不予推薦:
1.出現意識形態領域重大問題,未能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造成嚴重後果。
2.單位領導成員中有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行為被查處。
3.單位或單位法人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被列入嚴重失信違法“黑名單”。
4.員工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員工不超過500人的單位,有3人及以上被追究刑事責任;員工超過500人的單位,有5‰及以上的員工被追究刑事責任)。
5.發生重大安全生産責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甲方交通責任事故、重大消防責任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資源嚴重毀損等責任事故及重大社會不良影響事件。
6.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滑坡嚴重,失去示範引領作用。
7.發生其他嚴重問題,被地市級以上媒體曝光,群眾反映強烈,經查情況屬實。
五、程式和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把創建推薦工作作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實踐,作為推動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深入開展的重要抓手。要緊密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主題實踐、學雷鋒志願服務、文明交通綠色出行等文明創建活動的開展,總結經驗、改進工作、提高水準。
(二)依法合規,加強統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公開透明、嚴謹有序,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逐級審核、民主擇優的方式進行推薦,實行所在單位、上級推薦單位和交通運輸部三級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和主要事跡,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三)面向基層,服務群眾。推薦對象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工作一線,重點向長期在條件艱苦的地方努力工作的集體傾斜。原則上副司局級或相當於副司局級以上單位不納入被推薦範圍(事跡特別突出、模範&&作用特別顯著的除外)。
(四)嚴格程式,平等參選。建立創建推薦工作機制,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保所有候選集體平等參選,堅決杜絕弱勢陪選、戴帽推薦。堅持“誰推薦誰負責”,對未嚴格按照創建條件和規定程式選拔推薦,以及在創建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單位,經查實後撤銷先進集體稱號,並取消該單位下一屆創建資格。
(五)嚴肅紀律,強化作風。堅決貫徹《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禁違紀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創建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
六、申報材料要求
(一)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申報推薦。申報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申報表》(附件2),由推薦單位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各推薦單位匯總填寫《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推薦匯總表》(附件3),並提交推薦報告。
(二)2018—2019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各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先進集體所在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所屬系統、單位填寫《2018—2019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表》(附件4)並報部。部將在各單位復查基礎上進行復核認定,視情組織實地抽查,並予以公佈。在復核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後撤銷其先進集體稱號,取消該單位下一屆創建資格,並減少所在省份下一屆推薦名額。因機構改革撤銷、合併、更名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部備案。
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負責本系統的組織推薦工作。各省(區、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的組織推薦工作。交通運輸部海事局、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交通運輸部救助打撈局、中國船級社及其他京外部直屬單位、中央有關交通運輸企業分別負責本系統、本單位的組織推薦工作。交通運輸部直屬機關黨委負責部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含社團組織)的組織推薦工作。
請各推薦單位嚴格按照規定程式,精心組織好推薦工作。2022年6月26日前,將申報材料和復核材料報部(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所有報送材料統一使用A4紙規格列印,一式2份,報送紙質材料的同時提交掃描電子文檔。
聯繫人:部政策研究室孫丹妮、尤學峰,電話:010-65293243,010-65293581,電子郵箱:jtbwmb@mot.gov.cn。
附件:1.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推薦名額分配表
2.全國交通運輸行業文明單位文明示範窗口申報表
3.2020-2021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推薦匯總表
4.2018-2019年度全國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先進集體復核表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