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表彰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橋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工作先進單位集體及個人的決定

文號:交搜救發〔2008〕108號

文號

交搜救發〔2008〕108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5/2008-00647

公開日期

2008年05月29日

主題詞

表彰;“3.27”;事故;先進

機構分類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主題分類

精神文明

行業分類

水上搜尋救助打撈

公文類型

部文件

  

3月27日淩晨,浙江台州籍貨船勤豐128”輪與浙江舟山在建的金塘大橋發生觸碰,造成兩片總重量超過3000多噸的箱梁塌落並壓住肇事船,勤豐128”輪駕駛臺嚴重受損,船上18名船員中14人獲救,4人死亡,船舶被困在建大橋橋區水域,嚴重威脅到大橋安全。
    事故發生後,交通運輸部、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開展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事發當日,交通運輸部立即成立事故調查組趕抵現場,並與地方政府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科學決策、靠前指揮。舟山、寧波、台州市委市政府及相關單位、各級海事機構相互協調、緊密配合。全體施救人員共同努力,克服了救助水域潮差大、水流急、作業界面狹窄、材料工藝特殊、技術難度大等實際困難,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較短時間內,迅速控制了事態的進一步擴大,有效防止了二次事故發生。同時,通過主流媒體及時進行客觀宣傳報道,正確引導輿論導向,營造良好社會氛圍,為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贏得了主動。

為表彰在此次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集體和個人,經研究決定,授予舟山市人民政府等3個單位為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先進單位;授予浙江省舟山連島工程建設指揮部等14個集體為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先進集體;授予虞潔夫等46名同志為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先進個人。

各單位及廣大幹部職工要以受表彰的先進為榜樣,發揚立足本職、奮發有為的優良傳統,按照“三個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監管和搶險救助能力,為確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勢穩定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橋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

  1. 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橋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doc
  1. 浙江“3?27”船碰在建大橋事故搶險救助和調查處理工作先進單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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