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做好2022年防汛防颱風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應急函〔2022〕184號

文號

交應急函〔2022〕18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15/2022-00008

公開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主題詞

防汛 防颱風

機構分類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主題分類

應急管理

行業分類

水上搜尋救助打撈

公文類型

部函

根據中國氣象局預測,2022年汛期我國氣候狀況總體一般到偏差,區域性、階段性的旱澇災害明顯,極端天氣偏多。黃河流域中下游、海河流域、遼河流域、嫩江流域降水明顯偏多,可能有較重汛情。預計全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生成的颱風個數為2225個,登陸我國的颱風個數為79個,與常年接近或偏多,颱風主要影響華南東部和華東沿海地區,發生北上登陸颱風的可能性較大,颱風初次登陸我國的時間較常年偏早。

為認真學習、深刻領會、堅決貫徹、紮實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交通運輸和應急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李克強總理批示要求和414日召開的全國防汛抗旱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力以赴確保交通運輸行業安全平穩運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系統觀念和底線思維

2022年是黨的二十大召開之年。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兩個堅持、三個轉變防災減災救災新理念,始終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為交通當好中國現代化的開路先鋒提供堅強保障。要高度重視、高度警醒、高度負責,堅持系統觀念和底線思維,統籌推進交通運輸行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防颱風工作,清醒認識到行業企業受疫情影響經營壓力較大、安全管理和應急準備投入可能不足的情況,加強安全監管,將風險隱患防範在早、化解在小,嚴防重特大安全生産事故發生。

二、強化組織領導,壓實各環節工作責任

各單位要以河南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為鑒,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加強防汛防颱風工作組織領導,及早全面週密安排部署。要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將防汛防颱風各項任務和責任細化到安全監管、應急準備、搶險救援等各個環節,推動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成果應用,組織做好公路水運基礎設施汛期安全風險防範。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指導有關企業和單位認真落實法律法規和各項制度規定,優化防禦方案、完善應急預案,確保防禦責任具體、任務到人、環環相扣、不留死角。要加強任務和責任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力的,及時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或造成重大不良影響的,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三、突出行業特點,全面落實落細防禦措施

各單位要在地方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和防汛抗旱機構協調指導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和行業特點,加強與氣象、應急、水利、公安交管、自然資源、漁業漁政以及新聞宣傳等部門和單位協調聯動,合力做好會商預警、搶險救援、交通管控、資訊發佈及輿論引導等各項工作。

公路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礎設施檢查和搶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強汛前和汛期巡查,及時排查整改,確保排泄洪設施通暢。加強歷年公路防汛救災工作規律性認識,提前備齊備足各類公路交通防汛應急裝備物資。在發生降雨積水時,加強積水路面排澇工作。災情發生後,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及時組織力量搶通保通災毀公路,暢通應急運輸通道,按要求做好應急搶通工作,以及公路災毀損失情況、現場應急處置文字影像報送工作。加強汛期重點地區路網運作監測,確保重要點段監測視頻傳輸穩定,及時發佈路況資訊,引導服務群眾安全出行。

港口航道方面,要加強港口碼頭、航道及航道設施安全監管。督促指導港口企業落實防汛防颱風等相關規定要求,科學安排港口作業,做好人員避險、設備避風、貨物避水,特別是強化遇水燃燒爆炸危險品和大型港口機械防颱風工作,切實落實防災措施,確保港口生産安全。加強對航道及航道設施的巡查、值守和維護,確保設備設施運轉正常。加強航運樞紐大壩和通航建築物運作安全管理,逐一落實安全度汛行政、技術和巡查責任人,開展必要的應急演練,確保安全。

道路運輸方面,要加強客貨運輸安全監管和應急運輸保障。重點強化對兩客一危重點營運車輛的安全監管,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密切關注天氣和路況資訊,加強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車輛檢查維護和動態監控,遇惡劣天氣要加強運作線路安全風險研判,結合當地氣象預警和交通管控資訊,及時調整運作安排,減少途中滯留風險。加強公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完善相關管理機制,為汛期國家重點物資和人民群眾生活必需品的運輸提供保障。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方面,要督促運營企業深刻汲取2021“7·20”鄭州地鐵重大人員傷亡事件教訓,推動地鐵企業完善極端天氣等災害情況的停運機制,細化停運標準,將雨情、汛情等預警資訊納入地鐵網路控制中心,提高關鍵部位水情監測和預警能力;加大防汛隱患排查力度,重點排查城市軌道交通地勢低窪車站、過渡段、長大區間、排水溝等重點區域排水設備設施的能力,排查排水管道與周邊市政管網的聯通情況,排查既有線路與在建線路連接處的封堵情況。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公共汽電車等城市公共交通遇短時特大暴雨等極端天氣,不具備安全運作條件時要堅決停運。

交通運輸品質安全監督執法方面,要加強在建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安全監管,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産十五條重要舉措相關要求。針對洪水、颱風和地質災害等,要督促項目施工單位加強施工棧橋便道、高空作業平臺、架橋設施設備、大型支架系統等關鍵部位風險管控和高墩大跨橋梁架設、大型沉箱圍堰作業、大型沉箱碼頭浮運安裝等作業環節隱患排查治理,提前做好排險加固。嚴禁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域設置施工駐地,切實加強施工駐地周邊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要完善防汛防臺施工應急預案,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切實把各項防範和應對措施落到實處。

海(水)上搜救方面,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強化分析研判、應急值守、協調聯動和應急演練,提高水上應急救援實戰效能。加強與漁業漁政管理部門協調聯動,協助做好漁船防颱風工作。

海事方面,要積極融入地方人民政府防颱風體系,推動構建聯網聯防聯動、共商共管共防工作格局。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和通航秩序維護,嚴格執行惡劣天氣船舶禁限航要求。密切關注颱風動態,多渠道發佈防颱風預警預控資訊指導轄區船舶做好防臺避風和海巡船艇自身安全工作。

救助打撈方面,要科學部署專業救撈力量,認真檢查、保養專業救助船舶與航空器,加強應急演練,做好搶險救援準備和救助人員、裝備自身安全保障。

四、強化值班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和資訊報告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交通運輸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指導意見》和應急值班規範年活動方案,嚴格落實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幹部在崗帶班制度,切實強化和規範應急值班工作,妥善處置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和重要緊急情況,及時、準確、規範做好資訊報告工作。要常態化開展視頻調度,應用資訊化手段及時對本系統汛期日常值守、極端天氣預警預防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應于2022428日前將防汛防颱風工作準備、自查及演練等情況報部。受颱風影響期間,各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省級海上搜救中心應根據颱風動態,及時將防禦、應對工作情況及行業受影響情況報部。各省級海上搜救中心應于20221210日前將年度防颱風工作總結報部。

聯繫方式:部應急辦,010-6529229665292218;傳真:010-65292245;郵箱:yingji@mot.gov.cn


交通運輸部           

2022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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