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交通部關於印發<海(水)上搜救獎勵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建〔2007〕465號)、《海(水)上搜救獎勵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廳搜救字〔2009〕3號)以及《交通運輸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加強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交辦搜救〔2020〕39號)等有關規定,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組織專家對29家省級海上搜救機構推薦的540份2024年度搜救獎勵資金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經專家評審,擬對哈爾濱市水上搜救志願者協會、“喬治娜希望號”、苗志剛等社會力量(單位、船舶和個人)給予搜救獎勵,共計699.2萬元。
按照專款專用、公開透明的原則,現對擬獎勵情況予以公示,包括社會力量名稱、參與搜救行動情況、獎勵金額和資金分配等事項。公示時間為2025年4月15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間,如對擬獎勵情況有不同意見,可通過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國海上搜救中心反映。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提供個人真實資訊和聯繫方式,我中心將按程式辦理。
聯繫電話:010—65293738;010—65293789(傳真)
中國海上搜救中心
2025年4月15日
附件:2024年度海上搜救獎勵專項資金安排明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