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環境保護廳、商務主管部門、港航(航運)主管部門,各直屬海事局:
為落實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中關於“在原油成品油碼頭積極開展油氣回收治理”任務,穩步推進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工作,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製定了《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行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原油成品油碼頭油氣回收行動任務安排
交通運輸部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質檢總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