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民政府:
《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懇請批准蕪湖港總體規劃(修訂)的請示》(蕪政〔2016〕61號)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蕪湖港總體規劃(2016—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現就《規劃》的主要內容批復如下:
一、《規劃》包括蕪湖市行政區劃內的長江港口和合裕線、蕪申運河、西河、青弋江、漳河、黃滸河、青山河、青弋江分洪道、永安河等主要支流港口。
二、蕪湖港是全國內河主要港口和區域綜合運輸樞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皖江城市帶承接産業轉移的重要依託和安徽省對外貿易的重要口岸,是蕪湖市及皖東南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是以集裝箱、商品汽車滾裝、煤炭、建材、非金屬礦石運輸為主,兼顧旅遊客運的綜合性港口。
三、同意《規劃》提出的港口岸線利用規劃,規劃港口岸線87.904千米,其中已開發利用18.721千米。
(一)長江岸線。
共規劃港口岸線59.304千米,其中已開發利用18.481千米。
左岸:
荻港過江電纜下游600米至泥汊,自然岸線長46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江壩至大興洲,自然岸線長175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49米。
同心村至規劃蕪湖長江公路二橋上游800米,自然岸線長192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外香墩至三壩,自然岸線長10220米,除河口占用500米岸線外,其餘972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橫埂至徐埂,自然岸線長25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商合杭鐵路蕪湖公鐵長江大橋上游940米至820米,自然岸線長12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商合杭鐵路蕪湖公鐵長江大橋下游615米至525米,自然岸線長9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
商合杭鐵路蕪湖公鐵長江大橋下游1630米至2244米,自然岸線長614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
益海嘉裏碼頭至其下游160米,自然岸線長3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140米。
裕溪河口下游550米至四道洲,自然岸線長478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1720米。
二道洲上游400米至二道洲,自然岸線長4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右岸:
銅陵長江公鐵大橋下游400米至黃滸河口上游1000米,自然岸線長2970米,除過江纜線佔用770米岸線外,其餘22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600米。
鳳凰磯下游600米至板子磯上游100米,自然岸線長12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
板子磯下游100米至蘆南,自然岸線長235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430米。
寶塔石至建華管樁碼頭,自然岸線長1835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1245米。
中樁物流碼頭至蕪湖海螺碼頭,自然岸線長442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1590米。
蕪湖長江公路二橋下游400米至洋燈浹河口上游250米,自然岸線長6870米,除華電工業取排水口、三山區自來水廠取水口、峨溪路過江隧道佔用1340米外,其餘553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3923米。
洋燈浹河口下游250米至六水塔,自然岸線長375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2300米。
小洲至八下樓,自然岸線長40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
蕪湖長江觀光遊船碼頭上游340米至蕪湖長江觀光遊船碼頭,自然岸線長5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160米。
蕪湖港客運旅遊碼頭至蕪湖港客運輪渡碼頭下游200米,自然岸線長500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已開發利用300米。
蕪湖長江公鐵大橋下游400米至瀝青碼頭,自然岸線長約4152米,除兩處河口占用岸外200米岸線,其餘3952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2402米。
蕪湖發電廠煤碼頭上游220米至西華基地碼頭,自然岸線長約1195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975米。
東梁山過江電纜下游200米至信義玻璃碼頭遊下游135米,自然岸線長約1078米,規劃為港口岸線,其中已開發利用343米。
(二)長江支流岸線。
主要位於合裕線、蕪申運河、西河、青弋江、漳河、黃滸河、青山河、青弋江分洪道、永安河等支流航道上,規劃港口岸線28600米,其中已開發利用240米。
四、同意將蕪湖港劃分為高溝、白茆、裕溪口、荻港、三山、濱江、朱家橋、無為、繁昌、南陵、灣沚、清水12個港區。朱家橋港區和裕溪口港區是蕪湖港的主要港區,是蕪湖港發展和建設的重點,朱家橋港區主要為蕪湖市及皖江地區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服務,以集裝箱、商品汽車滾裝、件雜貨運輸為主,裕溪口港區是長江中下游地區重要的煤炭轉机和配送基地,以煤炭運輸為主。三山、白茆、荻港、高溝港區主要為地方經濟發展和臨港産業服務,以散貨和件雜貨運輸為主,三山、白茆港區兼顧石油化工品運輸。濱江港區主要為蕪湖市旅遊産業和船舶工業發展服務,以旅遊客運和修造船為主。無為、繁昌、南陵、灣沚、清水5個支流港區主要為當地經濟發展服務,以散貨、件雜貨運輸為主。
五、原則同意《規劃》對各港區水、陸域規劃佈置方案及港界的劃分。
(一)港口水域。
蕪湖港長江水域上邊界左岸為梳妝檯,右岸為慶大圩;下邊界左岸為張家灣,右岸為杜家圩。
(二)錨地。
蕪湖港規劃長江錨地7處。
(三)港口陸域。
1.高溝港區。
高溝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觀音廟至泥汊之間,港口岸線長4600米,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86萬平方米。
2.白茆港區。主要作業區有江壩作業區、湯溝作業區和二壩作業區。
(1)江壩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江壩與大興洲之間,港口岸線長1750米,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36萬平方米。
(2)湯溝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同心村與三壩之間,港口岸線長11640米,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227萬平方米。
(3)二壩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橫埂至裕溪河口上游3400米之間,港口岸線長3624米,其中橫埂至徐埂段,港口岸線長2500米,規劃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50萬平方米,其餘段港口岸線長1124米,已基本開發利用,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3.裕溪口港區。長江幹線主要作業區有裕溪口作業區、黃山寺作業區。
(1)裕溪口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裕溪口至貯木場之間,港口岸線長1970米,陸域縱深400~7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98萬平方米。
(2)黃山寺作業區,位於長江左岸貯木場至張家灣之間,港口岸線長3210米,陸域縱深200~4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64萬平方米。
4.荻港港區。主要作業區有慶大圩作業區、蘆南作業區、新港作業區。
(1)慶大圩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慶大圩至黃滸河口之間,港口岸線長2200米,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46萬平方米。
(2)蘆南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鳳凰磯下游600米與蘆南之間,港口岸線長3550米,其中鳳凰磯下游600米至板子磯上游100米,港口岸線長1200米,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板子磯下游100米至蘆南,港口岸線長2350米,陸域縱深25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47萬平方米。
(3)新港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寶塔石至建華管樁碼頭之間,港口岸線長1835米,已基本開發利用,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5.三山港區。主要作業區有高安圩作業區、三山河作業區、頭棚作業區和洋燈浹作業區。
(1)高安圩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中樁物流碼頭至蕪湖海螺碼頭之間,港口岸線長4420米,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68萬平方米。
(2)三山河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蕪湖長江公路二橋下游400米至蕪湖造船廠之間,港口岸線長2242米,已基本開發利用,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3)頭棚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蕪湖造船廠下游至東匯碼頭之間,港口岸線長1658米,陸域縱深200~38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51萬平方米。
(4)洋燈浹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東匯碼頭下游至洋燈浹河口上游250米之間,港口岸線長1630米,陸域縱深270~54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58萬平方米。
6.濱江港區。位於長江右岸洋燈浹河口下游250米至廣福磯之間,港口岸線長8750米,其中洋燈浹河口下游250米至八下樓段,港口岸線長7750米,主要為船舶工業服務,其餘段港口岸線長1000米,已基本開發利用,主要為旅遊碼頭,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7.朱家橋港區。主要作業區有朱家橋作業區、黃泥灘作業區和東梁山作業區。
(1)朱家橋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蕪湖長江公鐵大橋下游400米至瀝青碼頭之間,港口岸線長3952米,陸域縱深100~7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212萬平方米。
(2)黃泥灘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蕪湖發電廠煤碼頭上游220米至西華基地碼頭之間,港口岸線長1195米,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3)東梁山作業區,位於長江右岸東梁山過江電纜下游200米至信義玻璃碼頭遊下游135米,港口岸線長1078米,其中東梁山過江電纜下游200米至信義玻璃碼頭上游段,港口岸線長600米,規劃陸域縱深200米,規劃陸域面積約12萬平方米;信義玻璃碼頭至其下游135米,港口岸線長478米,規劃陸域維持現有範圍。
(四)長江支流港區。
蕪湖港規劃長江支流的港區主要有無為、繁昌、南陵、灣沚、清水港區,無為港區主要包括山東灣、襄安、黃龍、鳳凰橋、三汊河、嚴橋、無城作業區。繁昌港區主要包括平鋪、新淮作業區。南陵港區主要包括弋江、西河、南陵城關、黃墓作業區。灣沚港區主要包括灣沚、紅楊、黃池作業區。清水港區主要包括荊山、張鎮、蘇子、澛港、方村作業區。裕溪口港區長江支流主要包括黃家渡、雍鎮作業區。
六、原則同意《規劃》對入境船型的分析與預測,具體船型在港口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中進一步論證確定。
七、原則同意《規劃》提出的公路、鐵路、內河航道等集疏運通道的規劃方案,各集疏運通道的具體建設標準在建設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論證確定。應充分考慮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發展綜合運輸體系。
八、《規劃》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可行,在實施建設項目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九、蕪湖港總體規劃是指導蕪湖港發展與建設、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線資源的依據。自本《規劃》批復之日起,建設港口設施必須符合本《規劃》。
十、蕪湖市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港口法》負責執行本《規劃》,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調整或修訂本《規劃》,必須按規定程式報批。
交通運輸部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