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是國民經濟重要的戰略性支柱産業,交通運輸是旅遊業發展的基礎支撐和先決條件。近年來,我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完善,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已經成為旅遊業轉型發展的新趨勢。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31號),進一步擴大交通運輸有效供給,優化旅遊業發展的基礎條件,加快形成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的新格局,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新理念,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為中心,著力完善旅遊交通網路設施,創新旅遊交通産品,提升旅遊交通服務品質,擴大新需求,創造新供給,更好地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旅遊需求新變化,為促投資促消費穩增長提供堅實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需求導向。圍繞滿足遊客不斷增長的旅遊需求,增強旅遊交通有效供給,提升旅遊交通服務品質,帶動相關産業發展,激發轉型發展新動能。
——堅持協同聯動。強化部門聯動,優化整合交通運輸與旅遊資源,充分發揮開發性金融機構的優勢和作用,探索建立旅遊交通規劃、建設、運營新機制,形成融合聯動發展新模式。
——堅持市場主導。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援作用,進一步激發企業創新的內生動力,不斷創新旅遊交通産品和服務,構築創新發展新環境。
——堅持突出特色。因地制宜確定旅遊交通發展目標、路徑和措施,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平安綠色的旅遊交通精品,培育科學發展新優勢。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基本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務優良的旅遊交通運輸體系。建立健全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的運作機制,基本形成“快進”“慢遊”旅遊交通基礎設施網路,旅遊交通産品供給能力明顯增強,旅遊交通服務功能明顯改善,服務品質有效提升。
二、完善旅遊交通基礎設施網路體系
(四)加強旅遊交通基礎設施統籌規劃。
進一步強化規劃引領作用,加強旅遊交通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統籌考慮交通、遊憩、娛樂、購物等旅遊要素和旅遊資源開發,構建“快進”“慢遊”的綜合旅遊交通網路。積極將觀景臺、旅遊標誌標牌等設施與交通基礎設施統一規劃、設計,充分體現區域人文特徵及旅遊特色,實現旅遊交通標誌規範、清晰明確、快速識別。
(五)加快構建便捷高效的“快進”交通網路。
依託高速鐵路、城際鐵路、民航、高等級公路等構建“快進”交通網路,提高旅遊目的地的通達性和便捷性,實現遊客遠距離快速進出目的地。推進一種及以上“快進”交通方式通達4A級景區,兩種及以上通達5A級景區。優化配置重點旅遊城市列車班次,有條件的城市增開旅遊專列。鼓勵旅遊城市增加至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線航班,優化旅遊旺季航班配置。鼓勵按規定開展旅遊包機業務。健全重點旅遊景區交通集散體系。加快幹線公路與景區公路連接線以及相鄰區域景區之間公路建設,在有條件的地區形成旅遊環線,並根據景區旅遊規模科學確定公路建設標準。做好自駕車房車營地與交通幹線之間聯通公路建設。
(六)支援建設滿足旅遊體驗的“慢遊”交通網路。
建設集“吃住行遊購娛”于一體的“慢遊”交通網路。因地制宜建設旅遊風景道,結合沿線景觀風貌和旅遊資源,打造具有通達、遊憩、體驗、運動、健身、文化、教育等複合功能的主題線路,並根據需求增設自行車道、步道等慢行設施。支援為紅色旅遊景區直接配套的紅色旅遊公路建設,支援通往少數民族特色村寨、風情小鎮等旅遊景點的鄉村旅遊公路建設。
三、健全交通服務設施旅遊服務功能
(七)強化客運樞紐的旅遊服務功能。
拓展機場、火車站、汽車站、郵輪碼頭等客運樞紐旅遊服務功能,改造升級樞紐內旅遊資訊服務系統、標識引導系統等設施,增強自駕遊服務等功能。鼓勵發展旅遊客運碼頭、遊艇停靠點等,提升旅遊服務功能。加強郵輪港口與城市旅遊體系的銜接,引導有條件城市建設郵輪旅遊集散樞紐。
(八)提升高速公路服務設施的旅遊功能。
結合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在高速公路服務區增設休憩娛樂、物流、票務、旅遊資訊和特色産品售賣等服務功能,設置房車車位、加氣站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設施,推動高速公路服務區向交通、生態、旅遊、消費等複合功能型服務區轉型升級,建成一批特色主題服務區。加強連接重要景區的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景觀營造,鄰近景區的服務區可考慮聯合景區創新建設模式。臨近高速公路具有觀景價值的地方,可與景區聯合設置服務區或停車區,旅遊部門要提供便利,方便服務區建設和佈局。鼓勵有條件的高速公路結合重要景區靈活設置出入口。
(九)完善普通公路旅遊服務設施。
以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試點建設為契機,鼓勵在路側空間富裕路段設置驛站、簡易自駕車房車營地、觀景臺、廁所等設施。根據需要在農村公路沿線增設簡易驛站、港灣式停車帶和觀景臺。具備條件的道班可探索配套建設旅遊停車場、驛站、簡易自駕車房車營地等設施。加大景區和鄉村旅遊點停車場建設力度,鼓勵在幹線到旅遊景區之間增設停車場並實現景區接駁服務。
四、推進旅遊交通産品創新
(十)促進鐵路旅遊産品轉型升級。
積極發展遺産鐵路旅遊線路、精品鐵路旅遊線路等鐵路旅遊産品。針對市場需求增開特色旅遊列車、旅館列車等特色旅遊專列。鼓勵景區結合鐵路遺存、自然景觀等,設置旅遊體驗或短途觀光線路。支援開發適合旅遊特點的特種觀光列車等裝備。
(十一)打造精品公路旅遊産品。
按照景觀優美、體驗性強、帶動性大等要求,結合旅遊景區景點、旅遊風景道等建設,加強沿線生態資源環境保護和風情小鎮、特色村寨、汽車露營地、綠道系統等規劃建設,形成有廣泛影響力的自然風景線、歷史人文線、紅色文化線。加強與沿線産業和旅遊經營對接,開展産品與公路旅遊線路推介。推廣精品旅遊公路自駕遊線路,引導自駕車房車旅遊發展,培育自駕遊和營地連鎖品牌企業。
(十二)開發水上旅遊産品。
優化沿海郵輪港口佈局,逐步形成分佈合理的郵輪港口體系。支援發展郵輪、遊艇等水上旅遊産品。鼓勵支援航運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拓展國際國內郵輪航線,打造郵輪港口至城市一體化旅遊線路。支援長江幹線、珠江幹線及濱湖地區等有條件通航水域有序發展內河遊輪旅遊,增加遊輪旅遊航線,加強水上旅遊線路及水上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
(十三)發展低空飛行旅遊産品。
支援開發低空旅遊線路,鼓勵開發空中游覽、航空體驗、航空運動等航空旅遊産品。積極開展通用航空旅遊試點,鼓勵重點旅遊城市及符合條件的旅遊區開闢低空旅遊航線。推動通用機場建設,建設低空旅遊産業園、通航旅遊小鎮與飛行營地。支援低空旅遊通用航空裝備自主研製,打造低空飛行旅遊裝備及配套的專業化生産和産業化應用基地。
(十四)挖掘交通文化旅遊産品。
加強對具有歷史文化、精神價值等意義的鐵路、公路交通遺産資源的保護開發研究,鼓勵挖掘“絲綢之路”“茶馬古道”“蜀道”“川鹽入黔線路”“京杭大運河”等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交通遺跡遺存,做好資源保護與開發,完善旅遊線路與展示平臺。結合具有地域特色和歷史文化價值的旅遊線路和交通工具,打造交通旅遊産品。鼓勵富有觀賞價值的大型橋梁等交通基礎設施在設計新建時增加停車、觀景、衛生等服務設施,已建成的可結合大修、改擴建增加觀景服務等功能。
五、提升旅遊運輸服務品質
(十五)鼓勵旅遊客運市場創新發展。
加強服務景區客流的公共交通運輸組織,鼓勵開通至景區景點的旅遊專線、旅遊直通車,鼓勵在黃金周、小長假等重大節假日期間開通定制旅遊線路,增強城鄉客運線路服務鄉村旅遊的能力。支援傳統運輸企業拓展旅遊運輸服務。支援運力閒置的客運班車向旅遊包車轉型,探索中小型旅遊包車車型的準入。
(十六)積極推進遊客聯程聯運。
完善省域客運聯網售票系統,鼓勵有條件地區設立跨省區聯網售票平臺並完善運作機制。積極推進跨運輸方式客運聯程系統建設,鼓勵企業完善票務服務系統,提高聯網、聯程、異地和往返票務服務水準。引導網際網路企業提供聯程聯運“一站式”票務服務。加強公空聯運,推廣設立異地城市候機樓,增設或加密機場到重點旅遊景區的客運班線。加快推進空鐵聯運産品開發,在空鐵聯運樞紐內設立相應的旅遊服務窗口。
(十七)加強旅遊交通資訊服務。
建立交通、旅遊等跨部門數據共用機制,研究制定交通、旅遊部門數據共用清單、開放清單,實質性對外開放相關數據。促進交通旅遊服務大數據應用,引導各類網際網路平臺和市場主體參與交通、旅遊服務大數據産品及增值服務開發,運用網站、微網志、微信、應用程式(APP)等媒介,為社會公眾提供多樣化交通出行、旅遊等綜合資訊服務,完善汽車租賃全國聯網,推動實現一地租車、異地還車。政企合作推動12301智慧旅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推廣景區門票網上預約,完善重點景區客流監測預警等功能,採用資訊化等手段引導節假日旅遊高峰客流。
(十八)提升旅遊交通安全保障水準。
高度重視旅遊公路尤其是農村旅遊公路安保設施建設,重點強化臨水臨崖路段、視距不良路段、陡坡急彎路段等安保設施。健全旅遊客運駕駛員、船員培訓與考核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駕駛與操作水準,推動完善房車準駕制度。在制度、裝備、人員等方面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依職責加強監管。交通、旅遊等部門共同制定旅遊交通應急預案,提升旅遊交通應急保障能力。旅遊部門應對旅行社等企事(業)單位提供的服務項目進行審查,監督旅行社選擇具有合法資質的旅遊包車企業和車輛承接旅遊團隊,簽訂規範的包車合同。
六、強化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的保障措施
(十九)完善促進融合發展的工作機制。
交通運輸部門、旅遊部門等加強協作,建立健全促進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重大問題協調推進機制,形成分工明確、協同聯動的工作機制。強化對旅遊交通規劃技術指導。探索建立低空飛行、郵輪等旅遊交通新業態的協同管理模式。
(二十)拓展促進融合發展的投融資渠道。
進一步創新模式,加大投融資力度,形成多元化旅遊交通發展投融資格局。積極探索採取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鼓勵整合旅遊和土地資源,實現沿線交通運輸和旅遊資源開發一體化發展。積極爭取開發性、政策性等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援。國家開發銀行“十三五”期提供不低於2000億元優惠貸款,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貸款利率,原則上不高於央行同期基準利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0年、寬限期3—5年,為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提供有力金融支援,對相關示範工程給予政策傾斜和重點支援。
(二十一)加強市場監管及信用體系建設。
採用資訊化手段強化市場動態監管,推動實現“正規社、正規車、正規導”“三正”服務模式。督促規範旅遊包車客運管理,強化日常監管,切實規範旅遊包車客運經營行為,加強旅遊包車客運價格管理。強化旅遊交通信用管理,完善旅遊交通服務品質投訴處理制度,暢通投訴渠道,健全違法旅行社、旅遊客運企業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發佈旅遊運輸企業服務品質投訴、品質考核資訊,建立考核評價制度。加快完善郵輪運輸法規體系,制定出臺有關政策標準。
(二十二)發揮試點示範的引領作用。
研究構建旅遊風景道體系,積極推動旅遊風景道建設,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的旅遊風景道示範工程,鼓勵結合地域特色研究制定旅遊風景道建設標準導則。鼓勵有條件地區創建交通運輸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區。在高速公路服務區、郵輪旅遊集散中心、旅遊客運碼頭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以及公路旅遊産品、水上旅遊産品、空中游覽、旅遊專列、聯程聯運等旅遊運輸服務領域,推動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