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中歐班列運作保障工作的通知

文號:交規劃明電〔2020〕74號

文號

交規劃明電〔2020〕74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0-03097

公開日期

2020年02月25日

主題詞

中歐班列;運作保障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應急管理

行業分類

其他

公文類型

部明電或部辦公廳明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發揮交通運輸“先行官”作用,打通“大動脈”,暢通“微迴圈”,推動中歐班列在疫情期間發揮更好的戰略通道作用,促進中歐班列高品質發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間,將中歐班列集裝箱運輸車輛納入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根據《交通運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切實簡化疫情防控應急運輸車輛通行證辦理流程及落實對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實行隔離措施通知》(交運明電〔2020〕57號)等文件規定,按照統一通行證式樣,由承運單位或駕駛人員自行列印、自行填寫、隨車攜帶,保障中歐班列集裝箱運輸車輛不停車、不檢查、不收費,優先便捷通行。
 
  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公路交通保通保暢工作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的通知》等要求,各地要組織集卡車司機和相關人員儘快返崗,對短期向疫情重點區域運送物資的中歐班列集裝箱運輸車輛司機、裝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員,經過體溫檢測符合規定的,在採取戴口罩等必要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原則上不需採用隔離14天的措施。
 
  三、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加強與中歐班列運營平臺公司和相關企業的工作對接,做好運輸組織保障,促進道路運輸、水運與鐵路有效銜接,推動港航與鐵路間資訊交換共用。鼓勵港航企業與鐵路企業加強合作,促進集裝箱海運與鐵路相互調運。
 
  四、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有序推動物流園區等物流樞紐節點復工復産,特別是涉及中歐班列的重要物流樞紐節點,優先推動復工復産。
 
  五、加強部門協作,提升中歐班列運輸便利化水準,減少轉机換裝,降低損耗,提高中歐班列貨物運輸服務水準和運營效率。
 
  六、按照“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提質增效”的工作思路,梳理中歐班列安全穩定運作中涉及樞紐節點、“最後一公里”等的問題,結合“十四五”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編制,謀劃推動一批大型樞紐站點集結中心(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項目等規劃建設,優化中歐班列開行總體佈局。加強西部陸海新通道、中歐陸海快線與中歐班列的銜接,促進形成聯動發展格局。
 
  七、鐵路局要加強與鐵路合作組織的溝通聯繫,並充分發揮與俄羅斯、哈薩克等國政府鐵路主管部門合作機制的作用,保障中歐班列國際運輸正常化。郵政局要推動做好中歐班列運郵工作。
 
交通運輸部
 
2020年2月24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鐵路局,郵政局,國鐵集團,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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