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航道規劃編制內容及文本格式的通知

文號:無

文號

索引號

000019713O04/2020-03267

公開日期

2020年04月10日

主題詞

航道規劃;編制內容;文本格式

機構分類

綜合規劃司

主題分類

專項規劃

行業分類

航道養護管理

公文類型

其他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運輸廳(委、局):
  為加強航道規劃工作管理,進一步規範航道規劃報告編制工作,推進航道建設與發展,部制定了《航道規劃編制內容及文本格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有關事項説明如下:
  一、《航道規劃編制內容及文本格式》適用於編制、修訂和調整各層級航道規劃。沿海航道和內河航道可分別編制,單條航道規劃的編制可參照執行。
  二、航道規劃期限一般應為20—30年,同時應當為航道遠景發展留有餘地。
  三、編制航道規劃應當嚴格遵照國家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符合有關的技術規範和標準;滿足經濟社會發展要求,與其他運輸方式相銜接;採用多種規劃方法和技術手段,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前瞻性;注重經濟和社會效益,保護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四、規劃編制所依據的經濟社會、自然條件等基礎資料,應採用最新資料,內容全面、翔實。
  五、航道規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分析航道發展現狀、進行綜合評價;分析腹地經濟社會和綜合交通運輸發展趨勢,預測航道水運量需求等;分析船型及運輸組織發展趨勢,提出規划船型及主尺度,預測船舶通航密度和貨流密度;合理確定航道的功能定位、規劃目標、分層次佈局方案;確定航道的規劃標準;提出航道配套設施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論述與相關規劃的關係;明確航道規劃實施意見和保障措施。
  六、航道規劃成果包括規劃報告、附圖、附件等。附件中的專題報告是指為做好航道規劃需要同步開展有關重大問題的專題研究工作,一般包括水運量預測專題報告、運輸系統論證專題報告、船型及營運組織論證專題報告、航道規劃技術等級論證專題報告,可根據需要和規劃特點同步編制所有報告或部分報告。
  七、規劃報告按A4規格裝訂成冊,正文宜按雙面印刷,封面為藍色。附圖宜採用A3規格橫排,原則上由以下圖紙組成:地理位置圖,綜合交通及腹地資源、經濟分佈圖,航道現狀圖,港口、港區現狀及規劃分佈圖,內河航道貨流密度圖,航道規劃方案圖,配套設施規劃圖,近期實施重點示意圖等。編制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可繪製出版其他附圖。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0年4月3日

  1. 航道規劃報告編制內容及文本格式.doc
  1. 航道規劃報告編制內容及文本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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